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囚犯来说,其最长期限不可超过12个月。
这是因为,取保候审并非解除刑拘状态的标志,而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转变形式。
在此期间,执法机构会持续进行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
若案件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尚未结束之前得以侦破并确认了犯罪嫌疑人无须再进行刑事追责,或是该案件已经移交至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等情况下,那么取保候审将会自动宣告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间能做哪些
在被批准采取保证金形式的取保候审措施期间内,如果未出现以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当事人皆可自由从事各项活动:
(一)没有经过授权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区域;
(二)若居所、任职机构以及联系信息有所变更,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之内,告知负责监管的执法机构;
(三)在响应法定传唤时,必须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调查;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证人出庭作证;
此外,中国的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及公安部门有权依据实际案件情况,指令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遵守如下一种或多种规则:
(一)不得随意进入某些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某些特定人员面谈或通讯;
(三)不得参与某些特定的活动;
(四)应当将其护照及其他出入境证件、驾照等交由执法机构保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案子到了检察院会怎么样
在犯罪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案情进入了下一阶段——即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检察院将会严谨细致地审查各项证据是否充分展现事例全貌、犯罪事实是否明确清晰、罪行是否准确无误等关键问题。若检察院认为证据尚显不足,他们将有可能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补充相关证据资料;倘若检察院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免除刑罚,那么检察院便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反之,若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确凿无疑,证据充足且确凿,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则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在此情况下,已获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囚犯来说,其最长期限不可超过12个月。这是因为,取保候审并非解除刑拘状态的标志,而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转变形式。在此期间,执法机构会持续进行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若案件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尚未结束之前得以侦破并确认了犯罪嫌疑人无须再进行刑事追责,或是该案件已经移交至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等情况下,那么取保候审将会自动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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