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有监听么
取保候审期间并无规定必须对被申请人实施监听,然而在特殊状况下,依照严谨的审批流程,有可能采用科技手段侦破之举,包含监听在内。
这类情况往往发生于涉案罪行重大、并且通过实施上述手段对于破解此案尤为关键之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侦查措施实施原则】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交哪里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取保候审保证金应按照规定交付至由公安机关指定并设定的专属银行账户之中。
2、在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具体缴纳过程中,必须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具备合法资质的公司或机构,将其直接存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内。
3、政府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框架,以确保犯罪嫌疑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具有足够的约束力,使其不得有任何干扰或逃避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有三天吗
关于取保候审之期限问题,并无明确约定需为三日。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强制手段,其最长期限常设定为十二个月。在实际执法环节中,有关部门会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事件性质及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以及其他综合因素做出全面考量后才最终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如果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等等。倘若有任何违规行为,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面临部分或全额没收,同时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
取保候审期间并无规定必须对被申请人实施监听,然而在特殊状况下,依照严谨的审批流程,有可能采用科技手段侦破之举,包含监听在内。这类情况往往发生于涉案罪行重大、并且通过实施上述手段对于破解此案尤为关键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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