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多久才坐牢
取保候审并不能直接预示着必定要面临牢狱之灾。
实际上,取保候审是一种较为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特定主体是否会身陷囹圄,完全取决于个案的具体细节以及司法机关最后的裁判结果。
若经由案件的初始调查、检察官的审查起诉乃至最终的法庭审理,最终得出被裁决人有罪并且应当承担相应的刑期,而这个刑期中涵盖了诸如有期徒刑在内的各类监禁惩罚,方才有可能面临入狱服刑的困境。
然而,若是最终认定其无罪或所犯错误较轻无需加以刑罚制裁,亦或是被判处缓刑等其他非监禁形式的处罚,便不大可能需亲自到监狱中接受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退保证金流程
涉及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需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做出是否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议;
其次,在取得公安机关的相关批准之后,应当负责与相关银行和被取保候审的个人进行明确告知;
再次,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应凭借合法的解除取保候审书面通知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件前往指定的银行办理保证金领取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三个月内要有侦查记录吗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效力仅限于限制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不影响侦查机关的正常侦查行为和结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侦查机关需要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开展侦查工作,并形成相关的侦查记录。然而,侦查记录的形成并非硬性规定必须在三个月之内完成,它将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如事例的繁琐程度、侦查的难度系数以及证据搜集的状况等等。对于那些事例相对简单的情况,侦查机关可能能够在三个月内完成充足的侦查记录;而对于那些事例复杂度较高的情况,侦查期限可能会被适当延长,相应地,侦查记录也会在更长的时间段内逐渐充实完善。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根据侦查记录的存在与否或者详尽程度来对事例作出简单的判断,而应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全面分析。
取保候审不意味着一定坐牢。它是宽松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坐牢取决于个案细节和司法裁判。经调查、审查起诉、审理,若被判有罪且刑期含有期徒刑等监禁刑才可能入狱。若无罪或罪轻无需刑罚或判缓刑等非监禁刑,则不太可能入狱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