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坐牢多久
取保候审与服刑时长的关联性
关于取保候审和判刑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判刑必须以案件的实际情况为依据,若经查证确有犯罪行为存在,那么自然会面临刑罚的裁决;
然而,通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者的罪行相对较轻,量刑范围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有可能判处缓刑。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期满后应视为自动解除。在此期间内,若未收到法院开庭审理的通知,则不排除是由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下不开庭的
首先,请您理解的是,取保候审仅仅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法律强制性措施,而对于这项措施的实施与否,主要取决于执法机构(即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材料的综合判断。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否需要进行庭审并非取保候审所决定的。
然而,如果经审查后发现犯罪事实清晰且证据确凿无疑,那么执法机构有责任将案件移交至法院进行审判。
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外,法院通常会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举行庭审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坐牢会怎么样吗
取保候审,这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法律制度,它仅仅是一种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由的刑事强制手段,并不能替代最终所适用的实体刑法责任。倘若在此期间内,犯罪分子经过审判并判定有罪,那么根据相关法律,他们便需要履行其应有的有期徒刑之刑期,也就是所谓的“坐牢”。坐牢即是指被告人被判处了监禁刑罚,必须要在指定的监狱场所中渡过一段时间,接受教育与改造,在此期间丧失一部分人身自由,需按照狱方的规章制度来安排日常生活及劳动工作等事宜。若是在此期间内能积极配合司法部门的监管,表现良好,甚至可能获得减刑等奖励。然而,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分子是否会面临坐牢的命运,这主要取决于事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大小以及被告人对于自己罪行的供认程度等等多个方面。因此,司法执法机构会根据相关法律和法院的审理结果,进行公平合理的裁判。
取保候审与判刑时长无直接关联。判刑依据案情,罪行轻重决定刑期。取保候审多用于罪行较轻者,可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取保候审最长十二个月,期满未开庭可能案件被撤销。两者是不同法律程序,互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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