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取保候审的人士而言,并不代表其必然触犯了法律规范。
这一制度实质上属于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主要针对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但并不意味着该类人士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被认定为有罪之人。
可能是基于案件实际情况,亦或是考虑到他们自身特殊的状况(例如罪行较轻、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较低等等),司法机关方才决定给予他们一定程度的自由,允许他们在特定条件下无需被关押等待审判。
然而,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相关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或者试图干扰证人提供证据等行为,那么他们便有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进而重新被关押等待审判的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怎么争取
取保候审的准许条件如下:
首先,若当事人可能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的情况下;
再者,倘若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料理,或是身怀六甲的孕妇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母亲,且在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安全产生威胁;
最后,若是当事人已被羁押期满,却仍未结案,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在此情形下,假设选择以保证金的方式进行,就必须遵守相应规定,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反之,若选择提供保证人的方式,则无需支付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多久去公安局报到一次
在被批准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前往羁押场所上报活动的频次并未设置固定的法定标准,而是由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依据事例实际情况予以灵活安排。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会要求被取保人按照周或月为周期进行定期汇报。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如若接到公安机关传来的传唤通知,被取保人必须立即出庭受讯。同时,被取保人也需严守取保候审相关的法律法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私自离境或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如若违反上述规定,则有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的风险。
取保候审不代表一定违法,它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能因案件或自身状况,司法机关让其在特定条件下有一定自由等待审判。但取保期间若违反规定,如擅离居住地、干扰证人等,可能会被撤销取保资格而重新关押等待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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