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强奸罪该判几年
强奸罪乃为一项严峻且不可忽视的犯罪活动。
通常而言,任何实施此种罪行者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
然而,在特殊条件下如情节极其恶劣的强奸妇女与奸淫幼女的行为;
多名受害者同时遭受此类侵害的情形;
以公开方式在公众场合对妇女或儿童进行性侵犯的事件;
发生于二人或更多人数之间的强制性行为;
对未满10岁的未成年女孩进行性侵犯并对其造成直接的身体伤害;
导致受害者严重受伤、死亡,或是带来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等,这些罪犯都将面临着10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一般强奸罪能判缓刑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即第七十二条与第七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得以实施缓刑的条件主要有三点需满足:
首先,缓刑仅可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个体。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信息,仅仅针对的是法院宣告的刑期范围,而非法定刑期。
虽然法定最低刑可能会高于三年有期徒刑,但是假设犯罪主体具备减轻量刑情节且实际判决结果在三年以下,仍然有可能适用缓刑。
反之,若所受刑罚超过三年有期徒刑,则不可适用缓刑。
其次,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独附加刑之人,按照法律规定无法适用缓刑。
原因在于,彼等不涉及剥夺人身自由的问题,因此适用缓刑缺乏实质意义。
最后,若某人为多重犯罪行为,经数罪并罚后,最终决定执行的刑罚期限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则该主体亦有可能获得缓刑机会。
除却以上实体条件,要想成功适用缓刑,还需满足另一项条件,那就是犯罪者的犯罪情节以及自身的悔罪表现必须足以证明其在缓刑执行期间不会再次从事危害社会的活动。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都会得到缓刑待遇,事实上,真正决定是否适用缓刑的核心条件其实在于犯罪者的具体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示。
这里的“犯罪情节”是一个综合的概念,不仅包括客观方面的事实情况,同时也涵盖了主观态度的成分,既包括案件之内的事实情况,也包含与案件相关的外部信息。
所以综合考虑,除非情节轻微,才可能得到缓刑机会。
至于悔罪表现,则是指犯罪后有反省自身罪行的意愿和行动,例如积极退还赃款,在羁押期间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诚实地交代罪行,同时在审判阶段能够深度挖掘犯罪的思想根源等等。
此外,忠诚的读者们请牢记,对那些经历过一次判刑并且再次犯罪的累犯人士,我们是不适用缓刑政策的。
这样做的依据在于这类罪犯往往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对其进行改造相当困难。
如果不对其执行原有的刑罚,那么这些累犯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将极大增加,因此对于此类罪犯,我们是不能提供缓刑政策的庇护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一般强奸罪追诉时效满了怎么办
依照我们中国的刑法规定,强奸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关于追诉时限的问题,通常来说,这个时限长达十年之久。然而,在某些特例下,即使超过了追诉时限,对于此类犯罪行为还是可以进行追诉。具体来说,首先,第一种特殊情况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开始对该案进行侦查或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而罪犯试图逃离侦查或审判的,那么这种情形将不受原来设定的追诉期限的限制;其次,第二种特殊情况是受害者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并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有义务对此立案调查,但是却没有这样做,那么这种情况也同样不会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总的来说,追诉时限满后能否继续追诉,必须要考虑到实际情况来决定。针对这类型的事件,如果您感到困惑,最好向资深的法律专家进行深入探讨和了解。
强奸罪严重,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特殊情况如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受害,公共场所性侵,多人强制行为,侵犯未满10岁女孩且致伤,导致严重后果等,罪犯将面临10年以上、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制裁。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