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管制存在本质性的区别。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律层面上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和被告人们,以防他们规避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
为了确保他们遵守相关规定,司法机构会要求这些人员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同时还必须签署相应的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擅自离开指定区域。
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降低对其进行拘留或者暂时取消拘留的可能性。
相比之下,管制作为中国刑法所明确规定的主要刑罚之一,虽然不对犯错误的人实施监禁,但是会对其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进行限制,同时也强调要依法执行社区矫正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什么
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同时,保证候审机制所涵盖的范围颇为广泛。
具体而言,该制度主要涉及到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多个方面,旨在保护那些面临刑事追究但尚未接受正式拘禁处罚的个人免受逃脱调查、起诉和审判处理的威胁。
经过法律部门的批准,这些人员可以要求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相应的保证金,且还需签署一份具法律约束力的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能随时与警方取得联系,并随时准备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的调查行动。
此举旨在加强对于公共安全的维护,有效打击犯罪活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担保人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为再度触犯新的法条,其担保人可能会承受与其关联所带来的相应责任。首先,作为担保人,他们需确保被担保人在取保候审环节严格遵循相关的规定。倘若被担保人在此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而担保人未能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则担保人将承担罚款的处罚;如情节严重,甚至会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然而当被担保人在取保候审期内再次触犯新法时,若担保人对此无过失之举,那么通常只须对未能完成监督报告的行政责任负责。然而如若是由于担保人故意协助被担保人规避监督监管等原因导致,那便可能要面对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至于具体的责任归属问题,应综合评估担保人的过错程度、所导致的负面影响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后予以明确判断。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刑诉中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让其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并签署保证书,可降低拘留或取消拘留可能。管制是刑法主刑之一,不监禁但限制自由,要依法执行社区矫正。二者有本质区别,取保候审是措施,管制是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