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财务人员的责任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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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处理集资诈骗案件时,对于金融从业者的责任判定,应根据其具体行为和主观认知来确定。如果金融从业者清楚自己在从事集资诈骗活动,还积极参与其中,比如策划、推动、实施或协助该活动,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视为犯罪同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金融从业者对集资诈骗活动并不知情,只是按照常规的财务流程履行职责,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集资诈骗罪财务人员的责任是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财务人员的责任是什么

在涉及集资诈骗罪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金融从业人员的责任追究需视具体行为及其主观见地而定。

若金融从业人员心知肚明正在从事集资诈骗活动却仍积极参与其中,诸如策划、推动、实施或协助此类活动,则有较大可能性被判列为犯罪同伙,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后果。

然而,倘若金融从业人员对集资诈骗活动毫不知晓,仅依据惯常的财务运作规程履行职责,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判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在集资诈骗罪中,法律特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手法具有特殊性质,通常会以集资的名义实施诈骗;

其次,其行为模式也颇具特色;

再次,被作为欺骗目标的群体规模庞大且覆盖面广泛,集资诈骗罪往往并非针对某个人或是少数人。

具体而言,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采取欺诈手法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且涉案金额较大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关于集资诈骗罪中的"数额较大"评定标准,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对于任何个体实施的集资诈骗行为,若所涉及金额达到了人民币十万元或以上的情况;而对那些以公司或其他组织的形式从事集资诈骗活动的,只要其涉案金额超过了五十万元人民币,便可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范畴并予以严肃处理。

在计算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时,我们不仅要将行为人实际骗取的金额纳入考量范围之内,而且在案发之前已经归还给受害者的部分也应当从总金额中予以扣除。

值得强调的是,在具体的事例审理过程中,我们还会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犯罪手法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从而综合判断其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司法机构将会运用审计、鉴定等科学方法精确地确定犯罪数额,以此保证事例处理的公正性与准确性。

在涉及集资诈骗罪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金融从业人员的责任追究需视具体行为及其主观见地而定。若金融从业人员心知肚明正在从事集资诈骗活动却仍积极参与其中,诸如策划、推动、实施或协助此类活动,则有较大可能性被判列为犯罪同伙,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后果。然而,倘若金融从业人员对集资诈骗活动毫不知晓,仅依据惯常的财务运作规程履行职责,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判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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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涉嫌集资诈骗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生活中经常遇到集资诈骗,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法律已经走进了每家每户,法律在保护者每一个公民,对于集资诈骗的恶劣行为很多投资者深恶痛绝,原因是集资诈骗将会给投资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些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那集资诈骗罪业务员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二、非法集资罪判几年: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被追究。根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法律解读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集资诈骗罪业务员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集资诈骗在生活中的主要作案对象是投资者,一般情况下自己诈骗涉嫌的资金比较巨大,相关法律中有详细的规定,从而来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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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财务人员责任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非法集资财务人员责任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非法集资财务人员责任是什么
1、通常情况下,公司员工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单位犯罪。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公司员工不是直接主管人员或直接负责人员的,对吸收公众存款也未提供过帮助的,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如果公司员工帮助公司直接向公众吸收存款,从中收取返点费、佣金、提成的,其公司员工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处理”。如公司员工依法退缴所得提成的,可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二、非法集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在法律上主要是指两种犯罪,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另一种是集资诈骗罪。由于非法集资的手段、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所以区分起来比较困难。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立案标准: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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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综上所述,单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直接负责人承担主要的刑事责任,应该属于主犯。至于非法集资财务人员责任大小,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财务人员主动参与集资,则构成从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财务人员对集资活动毫不知情,则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集资诈骗公司的业务员有责任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集资诈骗公司的业务员有责任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理财公司被定为集资诈骗,业务员确实不知道是非法集资,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业务员在明知该公司有非法集资嫌疑仍然为其效力应该构成非法集资罪。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非法集资。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八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二年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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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集资诈骗公司的业务员会有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理财公司被定为集资诈骗,业务员确实不知道是非法集资,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业务员在明知该公司有非法集资嫌疑仍然为其效力应该构成非法集资罪。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非法集资。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八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二年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集资诈骗公司的业务员有责任找到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理财公司被定为集资诈骗,业务员确实不知道是非法集资,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业务员在明知该公司有非法集资嫌疑仍然为其效力应该构成非法集资罪。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非法集资。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八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二年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我有一个朋友,他是国家公务员,最近被非法集团利用涉嫌诈骗,请问公务员被非法集资诈骗会受到惩罚吗
[律师回复] 集资诈骗是非法集资的一种,最高可判死刑。非法集资是金融领域一类犯罪的统称,比较常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个罪名,这两个罪名有相同之处,都是违反国家金融监管的制度,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对象募集资金,利息返还等违背了国家有关规定。但这两个罪名也有显著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比如要搞项目或有急切的资金需要,但又不具备贷款、融资的条件等,往往采取给付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吸纳社会不特定多数对象的资金,并用于实际生产经营。这种情况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集资诈骗的性质更加严重一些,是向社会特定不同的对象去要钱,会采取一些诈骗的手段。不法分子可能会虚构一个项目或理由,把一个很不起眼的事儿包装大,然后说这个项目前景是多么美好,让大家来投资。钱拿来后,有些可能会继续用于包装项目,有些可能用在挥霍浪费,如拿来买珠宝,买各种各样的车辆等。不具备办项目,不具备偿还本息的意图,这个时候司法机关就会按照集资诈骗的罪名对某些对象来定罪判刑。集资诈骗的性质非常恶劣。这两个罪名的量刑也不一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比,集资诈骗的刑罚更重,最高可以判死刑。
如果是公务员的话,可能受到的处罚会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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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公司员工公司有责任吗?
《刑法》第二百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判处有期徒刑或者罚金,甚至无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该罪的犯罪主体除了自然人之外,还包括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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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集资诈骗业务员的处罚?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集资业务员退了提成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处理。 下面介绍一下业务员,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打个比方参照以前判处的集资诈骗罪案例来看数额特别巨大的 业务员如果投案自首并退还非法所得,可以在“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的范围内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司非法集资财务人员要负法律责任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法》。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非法集资、《证券投资基金法》,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对构成犯罪的。单位犯前款罪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对单位判处罚金,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罚款,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企业,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单位集资诈骗。违反法律,扰乱金融秩序的、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证券法》,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予以没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有剩余非法财物的,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个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第一百九十四条,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是指公司,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最高可判处死刑、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数额较大的行为,就地上缴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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