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会提审很频繁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提审的频次往往并不会过于频繁。
这主要是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性深度、调查工作的推进进度以及相关证物的搜集状况等等。
通常而言,实施提审的目的在于深入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证物的真实性加以核实,或是在获取了新的线索之后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查实。
然而,我们并不会轻率或过度频繁地进行提审活动,以保证取保候审人员的各项法定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则可获准予担保人观察监督以待审判:
(2)其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取担保人观察监督来确保不会对社会构成危害性;
(3)如罪犯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无法进行自主活动,或者是孕妇或正处在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采用担保人观察监督以确保不对社会造成威胁性;
(4)在羁押期限即将期满之际,案情仍未处理完毕,沿需采取担保人观察监督方式以备案件继续审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后被逮捕了怎么判
取保候审期间被逮捕,通常象征着事例的现状已产生变异,这或许是由于犯罪嫌疑者违反了当时交予其的取保候审条例,亦或出现了对其不利的新证据等等。关于最后的审判结果,需要综合斟酌多种因素,如犯罪行为的严峻性、情节的恶劣程度、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等。例如,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在量刑上便存在显著差异。若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无误,那么量刑将依据相关的刑法条款来执行。对于轻微的罪行,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缓刑;而对于严重的罪行,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死刑的惩罚。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由法院根据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裁定。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提审的频次往往并不会过于频繁。这主要是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性深度、调查工作的推进进度以及相关证物的搜集状况等等。通常而言,实施提审的目的在于深入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证物的真实性加以核实,或是在获取了新的线索之后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查实。然而,我们并不会轻率或过度频繁地进行提审活动,以保证取保候审人员的各项法定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