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不能取保候审

最新修订 |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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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累犯、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用自虐、自残等方法躲避司法调查的犯罪嫌疑人,还有涉及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取得取保候审资格的。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且他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那么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也很小。
什么情形下不能取保候审

一、什么情形下不能取保候审

对于累犯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采用自虐、自我伤害等手段逃避司法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涉及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重大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且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危害性,那么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什么情形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

在夫妻签署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之后,若尚未办理离婚手续,则双方有权就财产分配事宜重新展开磋商,亦可选择通过诉诸法庭寻求解决途径。依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之相关规定,当事人于缔结离婚协议或限定到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期间所达成的财产及债务处理方案,若最终未能解除婚姻关系,其中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视为该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暂时失效,并需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与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判决。在夫妻协议离婚后,如有一方对于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感到不满,要求撤销财产分配协议,原则上应当允许其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人民法院对此案件展开审理工作以后,倘若没有发现缔结财产分割协议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背信行为的证据,将依法拒绝批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离婚协议在登记离婚手续圆满完成之后即具备了法律约束力。相反地,在双方尚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阶段内,离婚协议并不生效,且不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乃是由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一致决定,体现出双方的真实意愿,因此法律将予以充分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什么情形下律师不能会见

在以下各类情形之中,律师可能无法顺利完成会见任务:首先,涉案信息涉及到国家机密的事件,属于正在进行中的侦查阶段且未经获得该阶段的专业检查机关的批准,律师无权进入和亲自会见罪犯。其次,假设事件处理过程尚处在侦查阶段,而该类会面可能对公安机关的原有工作流程产生干扰,甚至可能导致事件的核心信息泄露,因此在此情况下,律师也无法进行会见。再者,如果罪犯本人并未提出会见律师的请求,那么律师也无法进行会见。最后,如果律师本身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职业道德的行为,并已经受到相应的制裁,那么他们的会见权利也可能会受到限制。然而,我们必须强调的是,法律确实保护了罪犯以及被告在接受律师帮助方面的权利,对于限制会见的情况,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审批程序,以避免这些权利被不当地剥夺。

对于累犯、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采用自虐、自我伤害等手段逃避司法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涉及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重大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此外,若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且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危害性,那么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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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程序中所采用的重要法律手段,主要适用于如下几种情况:首先,针对那些可能会被判以管制、拘役或是将会执行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等惩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其次,对于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期的罪犯,采取相对较轻的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避免其对社会构成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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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的情形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什么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特点 与国外的保释制度相比,中国的取保候审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这种强制措施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又可以使他们感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还可以减少国家用于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费用等项开支,从而减轻羁押场所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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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之一,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有期徒刑以上但不会危害社会的情形。对怀孕、哺乳妇女及生活不能自理的严重疾病患者,也可考虑取保候审。该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兼顾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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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于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取保候审条件规定的,不得取保候审。
二、属于司法机关办案规定或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取保候的对象不能办理取保候审。附: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3、《刑法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方式:《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严重暴力犯罪能不能取保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上虽然有一定的问题,但也可以找律师来帮助自己进一步的辩护。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怎么样辩护,您可以通过本网站提供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来解决。
什么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什么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特点 与国外的保释制度相比,中国的取保候审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这种强制措施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又可以使他们感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还可以减少国家用于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费用等项开支,从而减轻羁押场所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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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被取保候审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特定嫌疑人或被告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取保候审:情节轻可判轻刑、能贡献社会价值且无害社会、患重病或生活不能自理、孕期或哺乳期且无害社会,以及审理期限到期未决可申请,确保案件公正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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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的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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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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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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