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最低条件是什么
在通常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所需符合的最低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几类:可能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可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可能被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威胁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在哺乳自己幼婴的女性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等,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以及当羁押期限已经期满,而案件尚未审理完结时,需要对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以继续推进案件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解除后是否会留案底
在众多刑罚机制当中,取保候审并无刑法意义上的不良记录,也即所谓的案底。
然而,若被判定有罪且处以刑罚,那么相关的犯罪行为将会被记录下来,形成所谓的“案底”,这一概念在中国法律体系里面,通常表示曾经有过刑事犯罪经历的个人资料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涉及犯罪活动的记录通常被保存在国家公安机关的专门记录系统内。
由于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性的保护方式,没有明确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构成了实质性犯罪,因此无法对他们进行定罪量刑,也就不会产生“案底”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最多是几年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其最长期限被严格限制在12个月之内。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司法机关有权责令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提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者出具足额的保证金额,以确保他们不会故意躲避或者干扰侦办、公诉和审判程序的正常进行,并且可以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受审。然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那么这一期限最长也不能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都需要在24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等等。如果被取保候审者违反了上述规定,那么他的取保候审资格有可能会被依法撤销。
通常,取保候审要求至少满足: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者;判有期徒刑以上但不危害社会安全的;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哺乳婴儿且无社会危害的女性;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需续审者。以上条件为最低要求,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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