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算进刑期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取保候审并不计入被告的刑期之内。
所谓“取保候审”,其性质属于刑事法律上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而非针对罪犯所实施的实际刑法惩处措施。
在被告取得保释等候审判期间内,尽管他仍然处于司法监管之下,然而并没有被实际剥夺自由的状态,这部分时间自然无法作为对其进行惩罚的刑期予以扣除。
然而,如若法庭最后判定被告需受拘役或有期徒刑处罚,那么在此之前被依法拘留的时长可以折算为相应的刑期。
具体而言,每拘留一天便视为已经服满了两日的刑期;
若是被判管制,则每拘留一天可以视为服满一日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取保候审到期后保证金退吗
若案件的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则被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被取保候审人有权收回所缴纳的保证金。实际上,所谓的“取保候审”,是指国家在此类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刑事法律程序设置,针对那些尚未通过正式拘押等方式的刑事潜在罪犯,为确保他们不会规避司法部门对他们进行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会勒令他们提供被担保人或直接交纳保证金,并提供相应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在接到传唤时能够立即行动的一种刑事强制机制。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如严格遵从了相关规定,当取保候审期届满之时,便可以凭借由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至指定银行领取退回的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算被起诉吗
在此应明确,被申请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已被提起公诉。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法律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尚未被逮捕或者是经逮捕之后需变更强制措施之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听候传唤,对其实施非羁押性或者暂时解除羁押性的一种强制措施。然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仍然需要等待司法机构的进一步处置。若经过侦查、审查起诉等环节,证据确凿且充分,符合起诉标准,则可能面临被起诉的境地;反之,倘若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无法构成犯罪,那么便有可能不会被起诉。
通常,取保候审不计入刑期,属强制措施非刑罚。保释期间,被告虽受监管但自由未剥夺,故不计入刑期。若终判拘役或有期徒刑,拘留日可折抵刑期,拘一日抵刑两日;判管制则拘一日抵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