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行为本身并非必然伴随着案底的产生。
刑事拘留乃是一项涉及到对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调查阶段所采取的暂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的刑事强制措施。
在经历了刑事拘留这一步之后,若经由侦查工作并在终审环节中被法院判为有罪且已经生效,那么案底便正式生成。
然而,倘若在侦查过程中决定撤销此案件,或者在审查起诉或审判环节因被告人被判无罪而告终结,则当事人将毫无案底记录。
法律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公安部门依法拘留某一个人的时候,必须向其出示正式的拘留证。
在实施拘留以后,理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指定的看守所进行羁押,最晚不得超过24个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这些情况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否则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应当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当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之后,也应该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不必然产生案底。若拘留后被判有罪,案底生成;若案件撤销或判无罪,无案底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拘留需出示拘留证,24小时内送看守所,除非特殊情况,否则需通知家属。简言之,刑事拘留后的法律结果取决于后续审判,无罪或撤销则无案底,有罪判决则案底形成。
二、刑事拘留最少要多少天才能出来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时,其最长的期限总共分为三个层次:
分别为10日、14日以及37日不等。
这些不同的拘留期限在实际应用中,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
2.在通常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设定为10日;
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例如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或者需要与其他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等,则可以将拘留期限延长至14日。
3.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侦破,可以将拘留期限延长至37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案子结束怎么办理
刑事拘留期表限致满后,若申请取保候审,则在事例终结后的办理流程如下所示:首先,由负责该事例的执法机构对全案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确实无需再承担刑事责任或事例已经得到彻底查清。如经审查后决定终止事例,将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件予以证明。在取保候审期间,若是尽守规定要求的当事人,将会依照法定程序将保证金如数退还。而当取保候审措施解除之时,负责执行的执法机构将向当事人及相关关联方发布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同时告知各方当事人和组织机构。接着,相关法律手续的整理归档工作亦将随之完成。若事例涉及到财产权益的处理问题,同样会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置。总而言之,整个流程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以确保司法公正与公平。
刑事拘留不必然产生案底。若拘留后被判有罪,案底生成;若案件撤销或判无罪,无案底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拘留需出示拘留证,24小时内送看守所,除非特殊情况,否则需通知家属。简言之,刑事拘留后的法律结果取决于后续审判,无罪或撤销则无案底,有罪判决则案底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