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基础性保障措施,其自身并不赋予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取保候审的实质是一种暂时性的司法强制手段,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嫌疑人或被告符合特定条件下得以顺利完成后续的刑事诉讼流程。
若在取保候审期结束之后,经由公安机关的侦查、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及法院审理宣判等环节,被判定为刑事犯罪且须承担相应刑罚之责时,那么先前的取保候审经历将会被法律确认为犯罪记录载入个人档案中;
反之若是未能得到有罪判决或案件因其他原因被撤回处理的话,则不会引发任何的犯罪纪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还要判实刑吗
取保候审这一程序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手段,并不能表明此案件已经得以解决或罪犯将被豁免罪责。
若经调查证实确实有犯罪行为发生,则必定会予以定罪量刑,至于量刑程度的确定则需依据具体案情,然而通常情况下能够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便意味着案情并非特别严重,因此在量刑方面有望控制在三年以下且存在判处缓期执行的可能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生新的违法行为,通常情况下并不可能出现数罪并罚并随之减轻刑期及罚款的现象。取保候审只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它并非最终的惩罚判定。在此特殊背景之下,必须解除原有取保候审申请,并开始针对新犯罪行为与旧案遗留问题,分别展开深入调查、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审判活动。至于数罪并罚的实施,则是指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各方面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刑期进行整合,进而制定出统一的执行方案。至于能否获得减刑的机会,主要取决于犯罪者自身的行为表现以及法律所规定的减刑条件。若在事件审理过程中,犯罪者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提供重要线索协助破案等符合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或者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得到受害者谅解等符合酌定从轻情节,那么在量刑阶段或许可以给予适当考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能够实现减刑。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生新的违法行为,往往会导致更严厉的惩罚,而非减轻刑期及罚款。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暂时性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嫌疑人或被告在特定条件下完成诉讼。它本身不构成犯罪记录。只有在取保候审后,嫌疑人经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并被判定有罪时,此前的取保候审才会成为犯罪记录。如果最终未判有罪或案件撤销,则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