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之后法院宣判了还是要去服刑吗
取保候审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的一种暂予监外执行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并非意味着整个案件已经画上句号以及其最终司法裁判的制定与宣判。
若经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且需要承担相应的刑责(即需要在监狱或者看守所内履行狱期义务)时,则被告人常须亲身前往服役。
然而,当法院经过充分的审判之后,未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或者仅予以缓期执行刑罚、处以管制刑罚亦或是单处罚款这样的非监禁刑罚时,被告人此时便无需亲赴监狱服刑,但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是暂予监外的刑事强制措施,不是案件终结和最终裁判。经法院审理,若被告人被判有罪且需服刑,要去监狱;若法院未定罪或判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虽不用去监狱,但要遵守法规和监管要求。
二、取保候审解除后会留案底吗
在通常情况下,并不会产生这种影响。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由于其已被解除,如果检察机关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并且不需要对犯罪者施加任何刑罚或者免除其刑罚,那么只需要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到被不起诉人以及其工作单位即可,这样便不会留下任何案底记录。
然而,若是在取保候审解除之后,案件被移交至法院进行审理,最终由法院裁决判定被告人为有罪,那么此时便会留下案底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解除后应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得以解除之后,一般的情况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在事件已经进行完充分的调查取证,并且有足够证据证明事件事实,此时警方就有可能将该事件转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出指控,或者选择撤销事件。如果事件被移交至检察院,检察院将会依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提出诉讼请求。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提出指控,那么事件至此便告结束;反之,如果检察院决定提出指控,那么他们将会把事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在取保候审解除之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有权要求负责办理事件的机关归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此外,他们也需要保证自己的通信畅通无阻,以便能够配合警方完成后续的工作。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相关的规定,并且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发生,那么解除取保候审对于个人来说所带来的影响相对较小。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仍然需要密切关注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以确保自己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是暂予监外的刑事强制措施,不是案件终结和最终裁判。经法院审理,若被告人被判有罪且需服刑,要去监狱;若法院未定罪或判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虽不用去监狱,但要遵守法规和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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