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附带民事判决书有效吗法律

最新修订 |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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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故意伤害致死案中,附带民事判决具有法律效力,这可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在刑事诉讼中,由国家公诉机关提起诉讼,受害者可以请求经济补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当事人必须履行判决义务,这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附带民事判决书有效吗法律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附带民事判决书有效吗法律

在涉及到故意伤害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刑事案件中,附带的民事判决书无疑具备着相应的合法有效性。

在此类案件中,刑事诉讼部分通常由国家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旨在追责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受害者或其家属有权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便寻求被告人对于其因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必要的补偿。

当法院最终对该桩事件作出附带民事判决时,其判决书便具有了正式的法律效力。

因此,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执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各项义务,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故意伤害致死判刑多少年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故意伤害导致伤亡的严重性。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将面临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判罚。我们知道,这种暴力行径会给被害人和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法律对于这些不法分子进行惩罚是必要的。

其次,我们来解读一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一特殊情形。在这里,犯罪嫌疑人已经预见到了自己的行为将会导致他人人身遭受伤害,但是他们却故意实施了此种行为。然而,事与愿违的是,这个过程中不幸导致了被害人死亡,这时犯罪嫌疑人将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即故意伤害案中的结果加重犯。

再者,在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时,我们要从主观层面来看待。即使犯罪嫌疑人存在明显的伤害意图,当最终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时,他们通常会声称过失杀人而非故意谋杀。然而,无论是过失还是故意,对伤害的态度是重要的考量标准。

最后,我们要谈一谈“轻伤”的定义。所谓轻伤并非说明伤害程度上的轻盈,而是基于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学等多种因素作用于人体后所产生的组织、器官结构层面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在这样的情况下,司法机关通常会考虑到受到损害时的实际情况、引入的并发症以及可能留下的后遗症状,并以此作为整体分析和综合评估的基础。任何形式的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样的行为触发的潜在风险非常高。一旦被害人的伤势达到轻伤以上的级别,那么从法理角度出发,该行为的实施者随时都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标准最新版是多少

故意伤害导致受害者死亡无疑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酷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以致残疾程度严重的罪犯,将面临着长达数十年的有期徒刑、终身监禁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然而,司法实践过程中,对这类罪犯的定罪量刑会综合性地考虑诸多因素,例如犯罪人的主观意图、实施犯罪的方式方法、所产生的危害结果、犯罪人的悔过态度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表现等等。若犯罪人为初次犯罪且为偶然为之,同时具备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获得其谅解,那么在量刑时可能会得到适当减轻;相反,如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恶劣,或者犯罪人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那么量刑将会相对较重。总而言之,具体的量刑标准需要依据每起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在故意伤害致死案中,附带民事判决具法律效力,保障受害者权益。刑事诉讼由国家公诉机关提起,受害者可请求经济补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当事人必须履行判决义务,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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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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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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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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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害人因为死亡的案件,刑事附带了民事,想要咨询一下,这个被害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被害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方式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不需要支付诉讼费;另一种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需要预付诉讼费,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如提起诉讼时确有生活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或减免诉讼费)。但必须注意,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请慎重考虑后选择提起诉讼的方式。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和条件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起诉条件:
1、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时间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选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并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若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四、提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及证据
1、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多个被告人的,按被告的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基本内容包括:
(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
(2)具体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赔偿的项目及数额)。
(3)事实和理由。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和具状时间。
(5)相关的证据材料。
2、向法院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身份证明:要求提供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原告人是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应提供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或者当地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并由当地派出所核实加盖印章证明。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护理费:要求提供医疗单位确定的陪护人数及时间的证明。若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要提供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
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要求提供相应单据凭证,有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要求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及误工时间证明。无具体工作单位的,按同行业工资标准计算。
残疾生活辅助具费:被害人残疾的,应提供购买残疾辅助器具的凭证或者专业医疗鉴定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丧葬费:被害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要求支付丧葬费等费用。
五、办理委托手续。
1、委托律师为诉讼代理人的,要求按法律有关规定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2、委托亲属或者朋友为诉讼代理人的,要求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到法院办理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
我爸爸伤害了别人,有点危险,那故意伤害致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会怎么样呢?到底是如何的呢?
[律师回复]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可以要求所有伤害的人提起民事赔偿。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以上是故意伤害致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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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哪个重?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哪个重,前者更加严重,因为从主观态度上来看的话,前者是故意的,但是后者的话并不是故意的,当然了,具体的量刑活动还是需要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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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的一个亲戚被车撞死了,现在对方已经被抓住了,那么我想请问一下致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3、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8、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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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致人死亡,赔偿金有没有
[律师回复]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死亡赔偿金等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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