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公安局不批检察院可以批吗
在公安机关未予批准取保候审申请的困境中,检察机构仍具备批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性措施,其宗旨在于确保整个刑事诉讼流程得以顺利展开的前提下,尽可能减轻对于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员的拘留束缚。
若公安机关拒绝准许申请取保候审,那么检察机构将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谨的审查判断。
假若检察官判断涉案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责;
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用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社会潜在风险者;
亦或是身患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又或是正处在怀孕或哺乳期间的妇女,同样也无需担心额外的社会危险性因素等等诸如此类的诸多情形,那么他们便有权批准取保候审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撤案程序
针对取保候审期间的撤案程序,公安机关实施如下操作步骤:
首先需上报本部门上级主管并获得其审批认可;
接下来,依据相关规定撰写撤销案件的详细报告;
如条件符合,将制作撤销案件的决定书;
此外,还需依规向检察机关报送撤销案件的通知书;
最后,妥善处理已被撤销的该起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取保候审公安网上能查到吗
关于取保候审的各项关键信息,在隶属于公安系统内部的网络体系内皆有所记载。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严厉的刑事法律执行举措,一般而言,负责处理此事项的公安部门会尽责地将办理过程中的纪律记录输入到相应的系统之内。然而,这些由公安机关自身设立并用于内部管理的数据资料,普通大众难以通过互联网在内的公开途径远程查询。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涉及到此类事例的司法机构或者具有相关资格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只要他们依法履行其应有的职责和流程,便有权获取并深度理解相关的信息内容。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任何企图以非法手段来获得此类信息的做法都构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
即便公安未批准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仍可审查案件,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旨在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同时减轻嫌疑人压力。若符合条件,如轻罪、无社会风险、患病或特殊人群等,检方有权批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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