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时限计算方法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公安机构以及检察机关存在的事物案件之中,若有法定的紧急状况出现,对现行的罪犯或是重大的怀疑对象,可以采取临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予以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十日,若有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十四日,而对于大量作案或是团伙活动频繁的重大嫌疑人而言,最长的拘留期限则可以达到三十七日。
在计算刑事拘留的相应时限方面,需要注意的是,该时间段的起点应从公安机构将刑事拘留证明送至犯罪嫌疑人手中之日起算。
然而,这其中并不包括期间初始的时刻以及日期。
在法定的期限内,并不包含路途中所需耗费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我国法规,公安及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遇法定紧急状况时,可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对象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拘留期限一般10日,特殊可延至14日,大量作案或团伙重大嫌疑人最长37日。起算点从公安送拘留证给嫌疑人日起,不包括起始时刻和日期,法定期限也不含路途时间。
二、被刑事拘留的人可以接电话吗?
被指控有罪而正处于刑事拘留状态之人依然享有电话通讯权。
在其羁押期间,如果得到办案机关的许可,并且经过公安局的批准,他们有权与他们最近的亲戚进行信件往来甚至见面交流。
对于那些人民检察院已经决议对之提起诉讼的案件,关押中的犯罪分子在接收到起诉书副本的那一刻起,便可与其指定的监护人或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进行面谈及信息互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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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拘留可以延长20天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一般期限为三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严重情节时,其拘留期限可依法延长至四日。对于此类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在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逮捕的时候,其拘留期限可以依法延长至三十日。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并不具备上述严重情节,则其拘留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二十日。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满足了成为重大嫌疑分子的条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他们的拘留期限也有可能被延长至三十日。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只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而非最终的处罚决定。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将继续对事例展开深入调查,以便确定是否需要将事例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依我国法规,公安及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遇法定紧急状况时,可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对象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拘留期限一般10日,特殊可延至14日,大量作案或团伙重大嫌疑人最长37日。起算点从公安送拘留证给嫌疑人日起,不包括起始时刻和日期,法定期限也不含路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