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重整债权人怎样实现债权变更

最新修订 |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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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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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企业破产重组的过程中,债权人若想让债权发生变更,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办。首先,债权人得时刻关注破产重组的进展,第一时间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债权。其次,在制定和实施破产重组计划的时候,债权人可以通过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方式,对计划提出建议。最后,如果重组计划对债权的清偿方式、期限等方面做了调整,债权人得按照计划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权益。
公司破产重整债权人怎样实现债权变更

一、公司破产重整债权人怎样实现债权变更

在企业破产重组的环节中,债权人如欲实现债权变更,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与规定。

首先,债权人应当保持高度的关注,积极追踪破产重组进程的每一步,并于第一时间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其所持有的债权。

其次,在破产重组计划的制定以及实施阶段,债权人有权通过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形式,对重组计划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若重组计划对债权的清偿方式、期限等方面做出了调整,债权人需严格按照重组计划的具体规定来行使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

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作出说明,并回答询问。

在企业破产重组的环节中,债权人如欲实现债权变更,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与规定。首先,债权人应当保持高度的关注,积极追踪破产重组进程的每一步,并于第一时间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其所持有的债权。其次,在破产重组计划的制定以及实施阶段,债权人有权通过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形式,对重组计划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最后,若重组计划对债权的清偿方式、期限等方面做出了调整,债权人需严格按照重组计划的具体规定来行使自身权益。

二、公司破产重组裁员是否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即使是面临着企业破产重组的严峻挑战,也允许有合理的裁员行为发生。

具体来说,若依据现行之《企业破产法》进行了深入的调整和恢复工作,其中包含必须裁减超过二十名员工或者虽然裁减人数未达二十名,但是其比例已经达到企业总工人数的10%以上;

此外,在这样的背景下,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明确传达信息,并在充分倾听了工会或员工的意见之后,将裁员方案上报给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经过批准后方可实施正式的裁员步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三、公司破产重整所欠外债怎么办

面对破产重整这样一种严峻形势,当某家企业陷入此类困境中时,其所欠的对外债务如何得到妥善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程序规定。具体而言,首先须按照法定程序设立专门负责企业财产与负债清理与管理工作的机构——破产管理人,由他们对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负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且深入的梳理与管理。在破产重整这个阶段,针对外债问题,一般是依据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确定其清偿的先后顺序。有抵押物作为担保的债权,可以先从抵押物的价值范畴内获得全额优先赔偿;此外,劳动者的债权、税款等等也享有相对于其他债权较高的优先权。至于普通债权,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清偿。假如企业经过努力在重整计划的指导下成功恢复了正常运营,那么就有可能按照重整计划的安排,逐步偿还所欠的债务;然而,如果重整计划最终宣告失败,企业不得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话,那么外债将会在清算所得中按照法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总的来说,在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外债的处理,始终要坚持保护各方面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这两大基本原则

在企业破产重组的环节中,债权人如欲实现债权变更,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与规定。首先,债权人应当保持高度的关注,积极追踪破产重组进程的每一步,并于第一时间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其所持有的债权。其次,在破产重组计划的制定以及实施阶段,债权人有权通过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形式,对重组计划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最后,若重组计划对债权的清偿方式、期限等方面做出了调整,债权人需严格按照重组计划的具体规定来行使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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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而债权又分为了以下这两种,第一种是拥有着担保物权的债权。这一种得债权人的债权依照着是否拥有物权担保而来划分为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以及普通债权,也就是无担保无权的担保。如果说债务人被宣告了破产的话,那么享有这担保物权的债务人就可以对担保的财产进行一个优先的享受权利,而普通再选的债权人则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一个清偿顺序的受偿。也就是说,再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第113条的规定,破产的财产在优先清偿完了,破产的费用,以及共益债务之后,就按照以下的这个顺序来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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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次还有一种在全球使用保证人的债权,这种债权是也主合同一起保证合同,同时都有效的来作为一个大前提的。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的纠纷,如果说没有经过审判以及仲裁的话,而且就在屋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然还是不能履行债务的话,那么对于债权人就可以拒绝承担保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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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双方未就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进行约定的,则下列内容应视为可以正当变更的情形
(一)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如地震、洪水、台风等。社会因素:如政府政策的变更,规划的调整等。
(二)意外事件,一般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由于不能抗拒不能预见的原因,因偶然因素引起的后果。
(三)情势变更,当事人有理由因自身情况发生根本性变化而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本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此种情形下的变更,应当以下列情形为前提条件:
1、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
2、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终止之前;
3、情势变更须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且有不可预见之性质;
4、因情势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如果建设工程中标后发现实际情况与招标投标所依据的客观情形相比已发生了本质变化、当事人因经营状况恶化需要缩减预算、因物价暴涨、汇率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的情况等情势变更情形,可以变更实质性条款。
三、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变更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只是加重中标方责任的在招投标活动公平合理开展的前提下,招标人与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标后,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的,且此种更改只是加重中标人责任的,这种更改应视为正当。如:折减工程款、工程尾款的延期给付、缩减工程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加长工程保修期等。因为此种情形之下变更之后的结果,对中标人的要求更加严苛,并非出于招标方与中标方相互约定以非法牟取中标方中标为目的的。同时这也不会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因为在评标过程中,中标方的投标方案已经是众多投标方案中最为优化的。因方案自身的优化夺取中标显然是合理的中标。其他中标人在招标中尚且不能胜过中标人,在加重中标人责任时,就更无法与中标人竞争了。此种变更不会剥夺其他投标人的商业机会,应属于合理情形下的变更,应当被法律所允许。一个工程中标后,招标文件载明按照完成产值的80%支付进度款,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同意按照完成产值的70%支付进度款。这显然改变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是这样的约定被认定无效显然不妥。
四、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导致合同造价的降低或者需要更改方案实际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因考虑不周或者受限于编制招标文件人员的专业水平,招标文件总会有一些瑕疵甚至是错误,例如,因招标人的专业水平所限,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土方大开挖的方式进行土方开挖,可承包人经过现场踏勘,发现工地周边均是密集的高楼,若采用土方大开挖的方式施工,可能导致周边的高楼坍塌,为了保障周边住户安全,承包人提出更改施工方案,但需要增加成本,这显然变更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但应当认定为有效,因为按照招标文件进行施工根本不可行,变更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标后因为一些客观情况,如需要更改方案,工程价格等方面的变更需要更改合同主体,往往就会产生上述的问题,而上文就是关于中标后变更合同主体的实质性条款可以吗的相关内容,大家看了之后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我们去咨询我们的在线,让给你一个更全面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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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公司形式上的变更
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依据《公司法》、《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过,在变更登记后,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的原债权人、债务人,以免造成误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此外,公司在变更法定代表人时需注意以下两点问题:
1、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公司要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与前任法定代表人签定了不承担原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
但所签协议仅为内部协议,对
第三人没有拘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2、前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若其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需要在出资不足部分对变更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内容上的变更
1、公司组织形式变更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其债务的承担。
比如《公司法》第9条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公司形式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依法变更其组织形式后,原公司不再存续,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在而自动消失。为了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上确认公司变更组织形式后的债权、债务的归属,避免纠纷。
2、公司股东变更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
原股东还可与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3、公司分立、合并
(1)公司分立
《民法通则》
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合同法》
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综上,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得以分立的方式逃避公司债务。
(2)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在具体操作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破产重整债务谁来偿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破产重整债务谁来偿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
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二、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做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
三、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一些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十条 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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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债权人怎样办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破产重整债权人怎样办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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