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既有的谅解书并不必然导致被告被判处缓刑。
谅解书虽可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然而它并非是影响判决的唯一关键因素。
缓刑制度的运用应综合评估各种不同的情形,比如犯罪的性质恶劣程度、具体情节、给社会造成的伤害程度、被告对于自身行为的认识和反省程度、有无再次犯罪之虞等等。
若犯罪情节轻微,被告有明显的悔过表现,且无再犯之风险,同时宣告缓刑并不会对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那么即便得到了谅解书,被告仍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然而,倘若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即便存在谅解书,被告也未必能够获得缓刑的宽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事案件中,有谅解书不一定判缓刑。缓刑要综合考量犯罪性质、情节、危害、被告认识反省及再犯风险等。若情节轻微、有悔过表现、无再犯风险且不影响社区,有谅解书可能判缓刑。但若是性质恶劣、危害极大,即便有谅解书也未必能获缓刑。
未成年人犯罪者不得被宣告死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士,不适用于死刑,其中包含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如果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年龄未满十八岁或者在审判阶段正值孕期(女性),都将不适用死刑。
同样地,如果审判时的被告人已经年满75周岁,也不会被判决死刑;
但是若犯有特别残忍的手段杀害他人的罪行,就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明确阐述,未成年犯罪者只有在罪行非常严重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于无期徒刑的判罚。
针对已满14周岁却还未到达16周岁的未成年罪犯,一般来说是不判处无期徒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
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刑事案件对方不赔偿要坐牢吗
在刑事事件当中,被告者能否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是否需要进监狱服刑,其的决定因素并非由受害者给予赔偿作为衡量依据,而是主要依赖于犯罪行为本身的严重性和性质。在确认有犯罪事实存在,证据充分,且已达到相应的刑法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的情况下,即便没有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被判定为有罪,并面临相应的刑期。然而,如果犯罪者能够主动地向受害方提出赔偿,同时得到受害者的谅解,那么这将是构成减轻刑罚的一个重要的情节因素。然而,无论被告者如何努力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只要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即使已经作出赔偿,也无法逃脱应当承受的刑罚。换句话说,最终决定被告者是否有罪是否要入狱服刑的关键要素在于,这一犯罪行为所具备的性质和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等法定义务标准。
刑事案件中,有谅解书不一定判缓刑。缓刑要综合考量犯罪性质、情节、危害、被告认识反省及再犯风险等。若情节轻微、有悔过表现、无再犯风险且不影响社区,有谅解书可能判缓刑。但若是性质恶劣、危害极大,即便有谅解书也未必能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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