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醉酒驾驶导致的追尾事故且无人员伤亡的情境中,孕妇进行身体检查所需的相关费用应当由那位酗酒驾车的责任人来承担。
醉酒驾驶本就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被判处拘役,并且还要缴纳罚金:(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在此类情况下,即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那位酗酒驾车的责任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孕妇作为此次事故的受害者,她完全有权利向酗酒驾车的责任人索要检查身体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便确保自己以及腹中的胎儿能够保持良好的健康状态。
除此之外,酗酒驾车的责任人还有可能会面临吊销驾驶证等一系列严厉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致追尾但无伤亡,孕妇检查费用应由醉驾者承担。我国刑法严惩醉驾,即使无人员受伤,责任人仍需担责。孕妇有权要求支付检查费用以保健康,醉驾者或面临驾驶证吊销等处罚。
二、醉驾追尾无伤人如何处理
在发生醉酒驾驶追尾未致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中,若仅仅导致了轻微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并且纠纷双方对事故成因无异议,那么他们可根据自愿原则自行协商解决问题。
然而,如果就事故成因存在争执,那么应尽快寻求警察部门的帮助,由警方进行一个公正合理的责任认定,当事人需依据判定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涉及到醉酒驾驶这一严重违法行为者,将面临拘役以及罚款等法律制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醉驾追尾无人员伤亡怎么判
倘若涉及到醉酒驾车引发的追尾事件且并未导致任何人身伤害,那么通常会按照危险驾驶罪的标准对此类事例进行定罪和处罚。依照我国《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对于在公共道路上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而触犯法律的人士,将被处以拘役的惩罚,同时还要缴纳罚金。而判断醉驾与否的标准则是看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否大于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在具体量刑时,法院将会对醉驾者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是否初次犯罪以及是否有前科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尽管追尾行为并未直接导致人员伤亡,但是这一行为仍有可能被视为加重处罚的情节之一。另外,醉酒驾驶还会导致驾驶员的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并且在未来五年之内都无法再次获得驾驶证。若醉酒驾驶的是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那么所面临的处罚将会更加严格,不仅驾驶证会被吊销,而且在十年之内都不能再次申请获取,即使重新获得了驾驶证,也不能再驾驶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
醉酒驾驶致追尾但无伤亡,孕妇检查费用应由醉驾者承担。我国刑法严惩醉驾,即使无人员受伤,责任人仍需担责。孕妇有权要求支付检查费用以保健康,醉驾者或面临驾驶证吊销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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