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后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嫌疑人,一般能够在申请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离开。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听候传唤,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而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收到相关申请时,应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裁决;
若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须向申请人通报,并详细阐述拒绝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刑事拘留后,嫌疑人获准取保候审,通常三日内可离。取保候审是司法机构要求嫌犯提供担保或保证金,承诺随传随到,避免逃避司法程序,并可能解除羁押。据《刑诉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三日内裁决,拒批须说明理由。
二、刑事拘留能不能取保候审
若您因涉嫌刑事罪名而遭受了刑事拘留,有幸符合如下条件之一时,即可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以争取取保候审权利:
(2)预计自身将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程度的刑罚惩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额外风险隐患;
(3)倘若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料理,亦或是怀抱婴儿的孕妇,取保候审同样能够确保您在狱中能够保持身体健康并照顾好新生儿;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然而案件仍未得到圆满解决,此类情况也可申请取保候审以等待法律诉讼的最终结果。
取保候审乃是借助司法裁定要求犯罪嫌疑人及刑事被告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保证金,以此担保其不再逃逸法律追溯,接受检察官、法官的问讯,同时保证能随时出庭配合法律程序进行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多久才会告知家属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任何公民被实施刑事拘留之后,其家庭成员皆应在遭受拘禁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得到相应的通知。然而,如涉及到国家安全防卫或极端主义组织等危害性极强的犯罪行为,家属通知可能会对事例调查产生不利影响。在此种特殊情况下,相关机构仍需在可能妨害侦查的因素消除以后,尽快将此信息传达给相关亲属。若您在此方面仍然存在疑惑,我们随时愿意为您提供更加详细和深入的解答。
刑事拘留后,嫌疑人获准取保候审,通常三日内可离。取保候审是司法机构要求嫌犯提供担保或保证金,承诺随传随到,避免逃避司法程序,并可能解除羁押。据《刑诉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三日内裁决,拒批须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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