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在法律范畴内有着明确的构成要件,这并不包括过失致人伤害等罪名。
具体来说,故意伤害罪乃是指以故意为主观因素,对他人的身体健康进行非法损害的犯罪行为。
该罪行的构成要件主要由以下几点组成:
首先,被告人需要在主观方面存在明确的伤害意图,即他应当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损的后果,且还需抱持着希望或放任这样的结果发生的心态;
其次,在客观层面,被告人必须已经实际付诸行动,对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了非法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不包括过失。构成要件:一、主观上有明确伤害意图,明知行为将致害且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二、客观上实施侵害,造成他人身体健康非法受损。
二、故意伤害罪如何立案处理?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之明文条款,对于实施故意伤害罪行为的案件,应由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办并按程序进行处理。
倘若受害人遭受损害所致伤势结果构成轻伤乃至重伤,甚至导致其失去生命,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面临司法追究的刑事义务,那么就应该严格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另一方面,若受害人受到的损伤仅略低于或未达到轻伤程度,即情节轻微且对社会危害不大的话,虽不被视为犯罪行为,但按照法律规定,仍需承受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八条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
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三、故意伤害罪赔偿与坐牢的区别在哪儿
对于故意伤害罪这一犯罪行为,其中的赔偿责任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而服刑则是刑事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服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被判刑罚,它是由国家针对犯罪行为实施的强制性措施,其刑期的长短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与法律的权威,惩治破坏公共利益的侵害者。所谓的赔偿,指的是对受害人因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进行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方式主要表现为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方面,以尽量恢复受害者由于犯罪活动所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损害。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倘若有被告方能积极地给予受害者赔偿并获得受害人的谅解,那么这些行为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告人的量刑产生积极影响,从而达到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的效果。然而,无论如何,服刑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它是为了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因此,总的来说,服刑主要是为了惩罚犯罪行为,而赔偿则更多的是为了弥补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损失。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不包括过失。构成要件:一、主观上有明确伤害意图,明知行为将致害且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二、客观上实施侵害,造成他人身体健康非法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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