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审判过程中,需要依据众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如犯罪情节的复杂程度、所导致的严重后果及被告人对待其罪行的真诚悔过的态度等等。
通常情况下,若因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招致重特大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引发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重大损失,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然而,如果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由于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那么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关于道路交通肇事罪处罚标准之规定如下:
根本违反道路交通运营秩序法律规定,以致酿成严重车祸事故导致人身重度伤害或丧失生命,亦或是使公共财富及私人财产蒙受重大损失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抑或刑事拘留;
如在交通事故之后驾驶者有意逃避责任,怀偷生之念,以及其他恶劣反应情况,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谁发起诉讼
在绝大多数情形下,交通肇事罪皆是由检察机关正式发起公诉程序。所谓公诉,就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向国家司法机关之一——人民法院提出控告,并请求法院通过严谨且公开公正的审判过程,确定事例的犯罪事实真相以及应该采取的惩戒措施。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的具体事例中,公安机关担任着主要的侦查工作,通过依法进行侦查以收集证据。侦查任务完成之后,这些事例将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过检察机关的悉心审查,如果他们认定该案的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并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检察机关将会向人民法院正式提起公诉。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交通肇事所导致的损害程度尚未达到刑事追诉的标准,但是涉案人员之间却存在着民事赔偿方面的争议时,受害方有权自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罪量刑依多种因素评估。违反交规致重大事故,使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肇事后逃逸或情节恶劣,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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