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暂时性地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释放并要求其等待调查和审判的行为,即为取保候审。
然而,这一举措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涉案人员是否会被判处死刑。
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它与最终的量刑判决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联。
换言之,即使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罪行极其恶劣,符合死刑的适用标准,那么即便在此前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也仍然有可能面临死刑的处罚。
然而,一般而言,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往往意味着犯罪情节相对较为轻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暂时释放嫌疑人等等待调查审判,它不决定是否判死刑。这只是强制措施,和量刑判决无必然联系。即便之前取保,若罪行恶劣符合死刑标准仍可能判死刑。但一般能取保多意味着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二、取保候审后有谅解书可以判实刑吗
关于取保候审制度需结合案情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司法程序中,针对那些遭到刑事追诉但尚未被实施逮捕措施的人员采取的,旨在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的强制手段之一。
这种强制措施包括了要求相关人员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同时还要签发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有关人员能随时接受侦查、起诉以及审判部门的传唤和询问。
然而,取保候审并不必然意味着将被判决宣告缓刑。
如果符合刑法所明确设定的缓刑适用情况,那么可以考虑宣告缓刑。
另外,尽管积极赔偿受害者、获得受害者谅解并非申请缓刑的必要前提条件,但这无疑会提高宣告缓刑的概率。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还会突然来抓么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并不意味着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已经结束。实际上,若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者在事件的办理过程中,办案单位发现到了一些新的关键性证据,证明需对其施以更强硬的刑事限制措施时,该名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肯有再遭到逮捕之虞。比如说,如果被取保候审者擅自从所在地市县外出而未得到执行机关的认可,或试图干涉证人提供真相、毁坏伪造证据等等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他们重新被送入羁押场所。同时,如果有新的证据显示犯罪情节严重,不再适宜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那么也会考虑对其强制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暂时释放嫌疑人等等待调查审判,它不决定是否判死刑。这只是强制措施,和量刑判决无必然联系。即便之前取保,若罪行恶劣符合死刑标准仍可能判死刑。但一般能取保多意味着犯罪情节相对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