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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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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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抢劫罪的常见情节包括:通过暴力等非法手段抢夺公私财产;进入居民住所进行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抢劫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或数额巨大的抢劫;因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伪装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持枪进行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救援物资等。这些情节对定罪量刑有着重要影响,反映了抢劫罪的不同严重程度。
抢劫罪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一、抢劫罪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关于抢劫罪所规定的常见情节,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实施了以暴力手段、威逼恐吓或是其它非合法手段来抢夺他人财产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其次,犯罪分子闯入他人住宅进行抢劫

再次,在参与公共运输交通的过程中对他人进行抢劫活动;

第四,犯罪者针对性地攻击银行或者其它金融体系;

第五,涉及到多次进行犯罪行为或者在财产数量上达到惊人规模的抢劫案;

第六,抢劫行为导致受害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

第七,犯罪者假扮成警察或者军队等特殊部门人员来进行抢劫;

第八,利用枪支作为武器进行抢劫;

最后,抢劫军事用品或者用于预防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和资源调配的救援物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常见情节有:以暴力等非法手段抢公私财产;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次或数额巨大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等救援物资。这些情节严重影响定罪量刑,反映了抢劫罪的不同恶劣程度。

二、抢劫罪的法益

1.关于抢劫罪所侵害的法益,实际上具有双重性,包括了公民的生命与健康以及财产权益两方面内容。

2.对于实施抢劫犯罪的罪犯们来说,他们最为根本的目的无疑就是获取财物,而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则往往只是作为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之一。

3.在刑法理论中,抢劫罪顾名思义,乃是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违法手段,强迫性地从他人手中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何谓“暴力”?其实质意义上便是行为人为达成上述非法占有目的,而对受害者身体进行打击或控制的过程。

具体到抢劫罪中的暴力性质,这主要体现在对被害人的身体进行打击或者操控,旨在排除对方的抵抗,进而成功抢得他人财物。

当出现以下几类情况时,便应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财产:

1、在别人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

2、在公共交通工具(如地铁、公交车等)上实施抢劫的行为;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4、多次实施抢劫或者每次抢劫金额较大的行为;

5、抢劫导致受害者重伤乃至死亡的行为;

6、假冒军人或警察实施抢劫的行为;

7、持有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

8、抢劫军队的物资,或是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抢劫罪的法定刑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凡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实施抢劫的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金额的罚金;当犯罪情节严重时,则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被要求缴纳额外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形:(一)进入他人住所进行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累积抢劫金额巨大的;(五)抢劫导致受害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致其死亡的;(六)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七)持有枪支进行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的。

抢劫罪常见情节有:以暴力等非法手段抢公私财产;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次或数额巨大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等救援物资。这些情节严重影响定罪量刑,反映了抢劫罪的不同恶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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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既遂情形有几种
抢劫罪的完结形态有几种在法律层面上,在实施抢劫行为并成功取得被害人财物之后,即可被认定为抢劫罪的犯罪既遂;如果未能成功取得被害人财物,但却致使受害人身受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情况下,同样可认定为抢劫罪的犯罪既遂。抢劫罪的核心定义在于,行为人为谋求不法财产利益,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违法手段,强行掠夺公共或私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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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夺转为抢劫的情形有几种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抢夺变成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要准确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应当掌握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前提条件。根据理论界通说和司法实践的惯常做法,这里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并不要求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程度。二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客观条件。“当场”是对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时空条件限定,既包括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也包括刚离开现场即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被追捕的场所。三是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主观条件。以上三个条件只有紧密关联、完全具备,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
二、抢夺转化为抢劫情形有哪些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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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是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刑法》263条第二款,抢劫罪加重情形: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怎么认定抢劫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哪种算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刑法》263条第二款,抢劫罪加重情形: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怎么认定抢劫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律师回复] 对于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刑法》263条第二款,抢劫罪加重情形: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怎么认定抢劫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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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认定的几种情形
抢劫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其法律认定包含了八个方面: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放弃财物的占有。 2.行为人必须是当面直接抢走了财物,而不是通过其他间接手段获取财物。 3.行为人必须是侵入了他人的居所,并在居所内实施了抢劫行为。 4.行为人必须是在公共场所实施了抢劫行为,例如街道、商场、公园等。 5.行为人必须是抢劫了国家金融机构,例如银行、证券公司等。 6.行为人必须是多次抢劫,且每次抢劫的数额都较大。 7.行为人必须是因抢劫行为而导致了他人重伤、死亡的后果。 8.行为人必须是冒充军警或携带武器进行抢劫,以增加抢劫的危险性和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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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罪从重处罚情形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一、抢劫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处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1)在遭受灾害时实施抢劫的;

2)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等灾害期间,聚众“”,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以抢劫罪论处的。
2、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同时触犯绑架罪与抢劫罪,若择一重罪以抢劫罪论处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3、以违禁品为目标实施抢劫,劫得的违禁品达到非法持有该违禁品应予追诉的数量标准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4、抢劫致人轻微伤的,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抢劫致人轻伤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抢劫致人伤残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麻醉抢劫对人身体造成伤害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以上若有重叠,则选择一个较重的幅度,不重复计算。)
5、持械抢劫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1)对实施等其他暴力犯罪后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抢劫罪的;(
2)对受害人为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等法律、法规予以特殊保护的群体实施抢劫犯罪的;

3)驾驶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以抢劫罪论处的;

4)三人以上结伙抢劫的;

5)有预谋抢劫、流窜作案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7、累犯,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二、未成年人抢劫怎样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未成年人抢劫比照一般抢劫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最高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项第4点中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使用或威胁使用轻微暴力强抢少量财物的行为,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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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抢夺变成抢劫,抢夺转化为抢劫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抢夺变成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要准确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应当掌握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前提条件。根据理论界通说和司法实践的惯常做法,这里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并不要求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程度。二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客观条件。“当场”是对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时空条件限定,既包括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也包括刚离开现场即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被追捕的场所。三是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主观条件。以上三个条件只有紧密关联、完全具备,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
二、抢夺转化为抢劫情形有哪些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哪些情形抢夺变成抢劫,抢夺转化为抢劫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抢夺变成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要准确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应当掌握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前提条件。根据理论界通说和司法实践的惯常做法,这里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并不要求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程度。二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客观条件。“当场”是对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时空条件限定,既包括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也包括刚离开现场即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被追捕的场所。三是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主观条件。以上三个条件只有紧密关联、完全具备,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
二、抢夺转化为抢劫情形有哪些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哪些情形抢夺变成抢劫,抢夺转化为抢劫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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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形抢夺变成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要准确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应当掌握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前提条件。根据理论界通说和司法实践的惯常做法,这里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并不要求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程度。二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客观条件。“当场”是对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时空条件限定,既包括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也包括刚离开现场即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被追捕的场所。三是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主观条件。以上三个条件只有紧密关联、完全具备,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
二、抢夺转化为抢劫情形有哪些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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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转化为抢劫的几种情形
对于实施抢夺犯罪并采取暴力或明显暴力威胁以掩盖赃物、抵抗逮捕或销毁证据的人,应依抢劫罪从重处罚。抢夺时携带并公开展示如枪支、炸弹等明令禁止的危险物品,既违反法律,又造成受害者巨大恐慌,使其无法反抗,这与抢劫罪的“威胁”相符。此行为不仅威胁受害者精神安全,还可能造成身体伤害,具有明显抢劫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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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哪些情形抢夺变成抢劫,抢夺转化为抢劫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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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形抢夺变成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要准确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应当掌握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前提条件。根据理论界通说和司法实践的惯常做法,这里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并不要求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程度。二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客观条件。“当场”是对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时空条件限定,既包括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也包括刚离开现场即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被追捕的场所。三是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主观条件。以上三个条件只有紧密关联、完全具备,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
二、抢夺转化为抢劫情形有哪些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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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抢劫金融机构等具有法定的八种严重情形之一的抢劫罪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抢劫罪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客运列车、客运轮船、客运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交通工具。
3、抢劫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多次抢劫,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抢劫三次以上。另一种情形是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抢劫。
7、持枪抢劫。持枪,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手中持有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所佩带的枪支。
8、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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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转化情形有几种
抢劫罪的转化形态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抢劫过程中,为掩盖罪行、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可能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二是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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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有什么情形不属于抢劫罪
[律师回复]
一、抢劫罪是怎么回事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二、哪些情形不属于抢劫罪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即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资作为抢劫对象的,不构成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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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属于抢劫罪,哪些情形下不是抢劫罪
[律师回复]
一、抢劫罪是怎么回事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二、哪些情形不属于抢劫罪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即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资作为抢劫对象的,不构成抢劫
抢劫案中,入户抢劫,抢劫可以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怎样准确认定入户抢劫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二、抢劫可以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
1、在抢劫过程中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
6、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7、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8、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我们邻居家的儿子经常在外面,最近听说他们儿子参与了一起抢劫,那么几种特殊形态下抢劫罪的认定有什么
[律师回复] 以下是几种特殊形态下抢劫罪的认定有关内容
1、在行为竞和犯的生成中,存在前后两个罪质不同的故意犯罪行为。行为人在甲罪既遂或者未遂后,临时起意实施乙罪。
  
2、虽然先行行为和后行行为的罪质各异,但在构成要件上具有重合性。具体表现为,先行行为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与后行行为有交集,或者能够被后行行为所覆盖。
  
3、后行行为的部分构成要件与先行行为结合在一起,足以填充另一故意犯罪的犯罪构成。
  
4、先行行为与后行行为实质上是数罪。
  对于此种犯罪形态,笔者认为,应当将行为人前行行为与后行行为作为一个连续的整体,前行犯罪中的危害行为在后行行为中进行二次评价,否则行为人后行行为得不到准确评价,有悖罪刑法定的原则。
  因此,对于行为人先行实施某种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侵犯人身的犯罪案件时,或者在本罪造成的不法状态持续过程中,临时起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由于被害人处在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是由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因而其后行行为即便未实施暴力胁迫也应认定为抢劫罪。当然,如果行为人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犯罪本身情节较轻,尚未使被害人处在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则应根据其后行行为的具体情况加以认定。
  另外,对于行为人为实施其他非暴力性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而在客观上导致被害人处在不能、不知、不敢反抗的状态后,临时起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则因为行为人前行行为、后行行为在主客观方面均无关联,则应分别按照前行行为、后行行为的具体行为定罪量刑并进行数罪并罚。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利用被害人处在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临时起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对其行为就应当按照获取财物的具体方式和交通肇事罪实施并罚。
  二、应被害人要求,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使被害人处在不能反抗的状态下,行为人临时起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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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加重的情形有几种
刑法对抢劫罪加重情节的认定包括:入室抢劫威胁家庭安全,公共交通上抢劫加大公共安全风险,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将受重罚,持枪抢劫加剧危险性和暴力倾向,多次抢劫显示犯罪恶劣程度。这些情形均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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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入户抢劫的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对“入户”不能仅理解为进入住宅房间或者室内。对于抢劫独门独院居民住宅的,只要行为人进入了住宅院内,也应视为“入户抢劫”。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客运列车、客运轮船、客运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交通工具。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应当包括行为人本身就在该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机、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行为人对运行途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实施的抢劫。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银行,包括国家银行,也包括民营银行和外国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银行,这里的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以外的依法从事货币资金的融通和信用的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多次抢劫,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抢劫三次以上,对于抢劫犯中的惯犯、屡犯来说,由于其在一定时间内多次犯罪,除了主观恶性大之外,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有时尽管实际抢劫到的财物总额可能并不很大,但是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宁,社会危害性很严重。因而对多次抢劫的,作为抢劫罪的严重情形之一处罚。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持枪,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手中持有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所佩带的枪支。无论行为人是否实际使用了枪支出不影响对此情形的认定。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军用物资,是指除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外的所有军事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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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以上就是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情形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以上就是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情形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以上就是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情形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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