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本人可以担任代理人,然而这必须遵循取保候审方面的相关规定。
需要明白的是,取保候审并非表示对个体民事权利进行全面性的剥夺和限制,只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具体条款和条件,比如保证随传随到、不得妨碍证人出庭作证以及禁止销毁或制作虚假证据等等,便有资格作为代理人参与到各项民事活动中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本人可以担任代理人,然而这必须遵循取保候审方面的相关规定。需要明白的是,取保候审并非表示对个体民事权利进行全面性的剥夺和限制,只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具体条款和条件,比如保证随传随到、不得妨碍证人出庭作证以及禁止销毁或制作虚假证据等等,便有资格作为代理人参与到各项民事活动中去。
二、取保候审期出市身份证能用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然而,若欲离开本市境内,必须得到执行机构的明确批准方可进行。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凡已获准取保候审之人,务必严格遵守以下一系列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无法擅自离开其所居住之所在城市或县城;
其次,如个人居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变更的话,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递交至执行机构进行备案;
第三,在接到强制传唤时应及时抵达所在地接受讯问;
最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提供证言,同时也严禁销毁、伪造相关证据及互相串通口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能骂人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重要制度,对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然而,在实施这一制度的过程中,必须认识到人身限制和拘禁性质的刑事强制措施对于个人自由和权益的侵犯程度往往超出普通人的预想。尽管在取保候审举措中,当事人未经批准公然辱骂、诽谤他人的行为,通常不会直接上升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则的行为表现,但是我们仍然需要慎重考虑这种言辞攻击所可能导致的各种负面效应以及潜在的法律风险。
首先,从法律体系的角度来看,辱骂他人的行为有可能引发新的纷争或者引发治安事例,如果情节严重,足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甚至给他人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时,很有可能被视为违背取保候审制度相关要求的违法行为,例如干扰正常司法程序运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等等。所以,即便身处取保候审阶段,人们同样不能忽视自身行为的约束及行为规范的遵守,保持良好的风度姿态,严禁因为不当言论而陷入更深重的困境之中,为此付出更为惨痛的代价。
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本人可以担任代理人,然而这必须遵循取保候审方面的相关规定。需要明白的是,取保候审并非表示对个体民事权利进行全面性的剥夺和限制,只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具体条款和条件,比如保证随传随到、不得妨碍证人出庭作证以及禁止销毁或制作虚假证据等等,便有资格作为代理人参与到各项民事活动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