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被告方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
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涉嫌犯罪行为情节较为轻微,可以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同时,如果被告方身患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或处于哺乳期且育有子女的妇女,其申请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带来明显的危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考虑批准。
然而,决定被告方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还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伪劣产品罪需要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设立“伪劣产品罪”这一独立罪名。
然而,针对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相关规定分别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四十条与第一百四十九条。
若触犯这些条款,将会面临以下刑罚:
首先,如果销售金额高达人民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留,同时还需按照销售金额的50%到20%缴纳罚金;
其次,如果销售金额介于人民币二十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则可能面临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以及销售金额50%到20%的高额罚金;
第三种情况下,销售金额总计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但不超过二百万元的,将面临至少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仍需按照销售金额的50%到20%缴纳罚金;
最后,如果销售金额累积超过人民币二百万元的,将被判处最严重的违法后果——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且同样需要缴纳销售金额的50%到20%作为罚金。
除此之外,还可能面临对违法所得的没收处理。《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伪劣产品罪实施犯怎么判
针对生产和销售伪劣商品这一行为所涉及到的刑事责任量刑问题,其精准性取决于具体的犯罪情节。通常情况下,处以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相应地处罚金,罚金的数额在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之间。如果销售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但不足五十万元的话,则将面临二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金。当销售金额在五十万元至二百万元之间时,刑期将延长至七年以上,罚金的数额也保持不变。若销售金额超过二百万元,那么将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是被没收全部财产。然而,具体的刑罚执行标准仍需根据每一个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与分析。
在特定情形下,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被告方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涉嫌犯罪行为情节较为轻微,可以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同时,如果被告方身患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或处于哺乳期且育有子女的妇女,其申请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带来明显的危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考虑批准。然而,决定被告方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还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