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判多久能接见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醉驾机动车将触犯刑法,属于危险驾驶罪,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判处相应期限的拘役。
在拘役执行完毕之后,罪犯将会被转移至看守所进行服刑。
在此期间,其家人或亲友便可提出探视请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探视次数每个月不得超过一次,每次探视时间也不能超过半个小时,且每次探视的近亲属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此外,在探视过程中,必须有办案人员以及看守干警在场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应受到拘役惩罚,并处以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者;
(2)醉酒驾驶机动车者;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者;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者。
对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而言,如对上述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则需按照前述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若以上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35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二、危险驾驶罪必须坐牢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法规条文,凡触犯危险驾驶罪的被告,通常须判定拘役,同时课以罚金。
虽然法律规定的拘役刑事处罚通常需要入狱服刑,然而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若能够符合缓刑或者暂予监外执行这样可以在监狱之外执行刑罚的适用规定,便不再有入狱服刑的刚性要求。《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危险驾驶罪和解后怎么办
危害公共安全的驾车行为,毫不例外地被划入了刑事犯罪范畴。虽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不能自动地使事例获得撤回或销毁处分。相反,该和解意向确实可能对量刑方面产生一定量的影响。然而,当事例已经正式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后,公安机关仍然需要继续进行深入调查,以获取更多的证据。而检察官则会根据全案的所有情况,权衡各种因素,包括和解协议在内,从而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若检察官最终决定公诉,那么在量刑阶段,法院将会把和解协议视为减轻刑罚的一个重要因素来加以考虑。因此,犯罪嫌疑人都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真实、准确地陈述事例事实及经过。此外,他们还可以指定委托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服务,以期争取更为宽大的处理。在此过程中,建议各位密切关注事例的进展动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从司法机关收到的任何有关指令。
危险驾驶罪拘役后,家属每月可申请探视一次,时长半小时,人数不超过三人,须在监督下进行。醉驾、追逐竞驶、超载超速、违规运危化品等均构成该罪,将受拘役和罚金处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若负直接责任,将同受惩处。若同时触犯其他罪名,将按较重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