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会受到限制,即通常所说的“刑事拘留”。
然而,在被拘留的时限内(最长不超过三十七日),若满足特定条件,仍有机会争取到人身自由,这便是所谓的“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的环节主要分布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阶段。
具体而言,若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未超过三十七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值怀孕期或是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之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最长不超三十七日),期间满足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分布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未超三十七天,若可能判管制等,或判有期但无危害,或病重等,或羁押期满未结,可申请取保候审。
二、刑拘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在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倘若符合下列取保候审规定之一,则可随时申请获得批准: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者被单独处以附加刑的情况;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潜在威胁的情况;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内的母亲,如果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潜在威胁的情况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拘多久可以见家属
在刑事拘留程序之后,在场的家属通常无法立刻见到该嫌疑人士。在整个调查阶段中,唯有辩护律师享有与犯罪嫌疑人接触会面的权利。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之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进行首次问询或采用强制手段之日起,他们便有权委托律师充当其辩护人。而对于在场的家属而言,他们必须等待事例依法作出终审裁决并生效之后,才能获得探视的机会。然而,请各位注意将具体的会见规定可能因地域差异及事例特殊性因素而有所区别。建议受影响的家属尽快向当地业内资深律师进行详尽咨询,以获取更为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最长不超三十七日),期间满足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分布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未超三十七天,若可能判管制等,或判有期但无危害,或病重等,或羁押期满未结,可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