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从哪天算起的
取保候审制度的实施时间应自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取保候审手续办理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之际,公安机关将向被取保候审人员明确告知其具体的开始日期。
值得关注的是,取保候审制度的有效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制度的实施时间应自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取保候审手续办理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之际,公安机关将向被取保候审人员明确告知其具体的开始日期。值得关注的是,取保候审制度的有效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交哪里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取保候审保证金应按照规定交付至由公安机关指定并设定的专属银行账户之中。
2、在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具体缴纳过程中,必须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具备合法资质的公司或机构,将其直接存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内。
3、政府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框架,以确保犯罪嫌疑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具有足够的约束力,使其不得有任何干扰或逃避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公安会跟踪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制度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通常会对被取保候审人员实施一定程度的监管措施,但并不必然采用跟踪监视这样的手段。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等待司法程序处理的过程中不会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同时保证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公安机关可能会采取定期报告、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来掌握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行踪及行为表现。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对其进行长时间或者无休止的监控追踪。若被取保候审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条件,例如未获得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县城,那么有可能导致他们的保证金遭到没收,或者是原先采取的强制措施被变更为人身拘捕。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内,所有被取保候审人员都应当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取保候审制度的实施时间应自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取保候审手续办理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之际,公安机关将向被取保候审人员明确告知其具体的开始日期。值得关注的是,取保候审制度的有效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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