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年仅十四周岁的孩子涉嫌实施敲诈勒索这一恶劣行径,公安部门往往并不会对其实施治安管理或者刑事追究。
原因在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群体被视为是没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人群。
然而,此类事件无疑给予其监管者以严厉警告,要求家长务必严格履行管教义务。
在必要之时,政府部门甚至可以采取收容教养的措施,确保不良行为得到彻底纠正。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将会主动加强同学校以及社区等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齐心协力地为孩子提供全面的教育指导服务,协助他们改正不当行为,走上正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抚养费用通常为工资的20%至30%之间;
另外,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可依据子女在实际生活中的需求、以及父母双方所能承担经济压力的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当事人来说,支付抚养费时的标准一般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作为基数进行计算。
然而,当义务人需负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时,其所分担的金额比例则需要适当提升,但总体原则上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14岁孩子横穿马路怎么判
对于一名14周岁少年儿童横穿马路所引发的责任问题,需要在多个层面进行综合考量。在涉及到由此引致的交通事故情况下,首要关注的是事故当时的具体环境条件,例如路面状况、交通标志、指示灯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等等。在法治观念的视角下,14周岁还远未达到拥有充分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年纪。一旦这位青少年不遵守交通规则拜发了事故,那么他的监护人有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义务。然而,若机动车一方为此承担一定的过错,例如超速行驶或者未能认真观察路况等情况,那么机动车一方亦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事故处理程序进行自我理赔。具体而言,责任的划定必须经过交管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实地勘察、证据收集等一系列工作后,严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流程进行判断。
未满十四周岁孩子敲诈勒索,公安不治安管理或刑事追究,因无刑事责任能力。但家长要管教,必要时政府可收容教养。公安会与学校、社区沟通协调,提供教育指导,帮孩子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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