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取保候审后,嫌疑人或被告仍有可能面临逮捕之风险。
若在取保候审阶段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能遵守相关法规条款,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范围,或者对证人进行了威胁、恐吓等行为,那么他们将有可能被变更强制措施,由原先的取保候审转为逮捕。
另外,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新的犯罪事实,或者其行为并不符合应受刑事处罚的条件,那么他们亦有可能被重新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在实施取保候审后,嫌疑人或被告仍有可能面临逮捕之风险。若在取保候审阶段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能遵守相关法规条款,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范围,或者对证人进行了威胁、恐吓等行为,那么他们将有可能被变更强制措施,由原先的取保候审转为逮捕。另外,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新的犯罪事实,或者其行为并不符合应受刑事处罚的条件,那么他们亦有可能被重新逮捕。
二、取保候审后押金退还吗?
犯罪嫌疑人在向司法机关申请获得取保候审许可后,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的保证金将会在审理终结并确定无罪或有罪但不需要进行强制性羁押时得到全部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被独立适用于附加刑的案件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中,如果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给社会带来重大的安全威胁,那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以依法获取这一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醉驾会被收押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醉酒驾车,极有可能会遭受刑法的严厉制裁而面临被监禁的风险。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性的司法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而非最终对案情的处理定论。醉酒驾车这一违法行为本身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然而,在取保候审阶段再度实施新的犯罪,无疑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出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较高社会危险性。因此,司法机构将依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嫌疑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考量。若经审查判定嫌疑人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则通常会采取收押措施,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推进。然而,最终是否应当收押,仍须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做出决定。
在实施取保候审后,嫌疑人或被告仍有可能面临逮捕之风险。若在取保候审阶段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能遵守相关法规条款,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范围,或者对证人进行了威胁、恐吓等行为,那么他们将有可能被变更强制措施,由原先的取保候审转为逮捕。另外,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新的犯罪事实,或者其行为并不符合应受刑事处罚的条件,那么他们亦有可能被重新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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