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行为,其金额若在五万元人民币或以上但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者,则应当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若其超出五十万元人民币而未达五百万元人民币,则应视为“数额巨大”;
倘若该金额已超越五百万元人民币,那么就将其归类为“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恶意透支所涉及到的较大金额,已经足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恶意透支多少金额构成信用卡诈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针对信用卡犯罪行为,特别是关于以下三个关键因素的判断标准如下:
1.使用金额较小的标准界定为:
(1)出于犯罪目的而利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已被宣布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持有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其涉及的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50,000元时,此款项将被判定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指"数额较小"的范畴;
(2)对于恶意透支行为,如果其涉及的金额在10,000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100,000元时,应被认定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指的"数额较小"的情形。
2.使用金额较大的标准界定为:
(1)同样地,若出于犯罪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已经宣布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持有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如果涉及的金额在50,000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500,000元时,此款项应被判定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指的"数额较大"的范畴;
(2)对于恶意透支而言,若涉及的金额在100,000元人民币以上但不到1,000,000元时,应被认定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指的"数额较大"的情形。
3.使用金额巨大的标准界定为:
(1)同样地,若出于犯罪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已经宣布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持有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如果涉及的金额在5,000,000元人民币以上时,此款项应被判定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指的"数额巨大"的范畴;
(2)对于恶意透支来说,如果涉及的金额在1,000,000元人民币以上但不到10,000,000元时,应被认定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指的"数额巨大"的情形。
以上是对相应法律条款之适当解读和诠释,仅供参考与借鉴。《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三、恶意透支多少钱会坐牢
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恶意透支信用卡问题,因为透支金额若在五万元以上但未满五十万元,将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这意味着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或规定的期限进行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没有归还欠款的行为。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判断是否构成恶意透支,不仅仅要考虑透支的金额大小,同时也需全面评估持卡人的透支方式、还款意愿以及透支之后的具体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假如您发现自身可能存在恶意透支的风险,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与发卡银行取得联系,并积极偿还所欠款项,以尽可能地避免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
恶意透支行为,其金额若在五万元人民币或以上但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者,则应当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若其超出五十万元人民币而未达五百万元人民币,则应视为“数额巨大”;倘若该金额已超越五百万元人民币,那么就将其归类为“数额特别巨大”。对于恶意透支所涉及到的较大金额,已经足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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