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抢劫罪的犯罪金额定义,其认定并不仅仅依赖于实际上所获取的财产价值作为唯一的衡量依据。
举凡实施抢劫行为者,无论实际得到的财物数量为何,均应被视为构成抢劫罪。
然而,抢劫所得财物的价值大小将对量刑幅度产生直接影响。
若抢劫数额庞大,则量刑亦相应加重。
在计算抢劫财物的价值时,通常依照抢劫发生当时当地市场的价格予以确定。
倘若抢劫对象并非财物本身,而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权益证明文件,如储蓄账户、债券等,其价值则应根据兑现后的实际金额或可兑现的预期金额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抢劫罪的行为主体属于一般的社会公众范畴,在年龄上必须达到法定的成年标准,即年满14岁且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者,皆享有成为本罪行为相对人的资格。
抢劫罪,乃是以无合法理由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动机,针对财物的所有权人和保管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强制性夺取公共与私人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抢劫罪犯罪中止会怎么判
在抢劫罪这类刑事事例中,若犯罪者能够在犯罪过程中主动停止其行为或采用有效手段阻止犯罪后果的发生,便可视为“犯罪中止”。这一概念诠释了在犯罪过程中的妥协与回归正轨之方式,为社会责任感的体现。然而,当涉及到具体的犯罪活动时,是否认定该行为构成犯罪终止则需要结合事例整体情况进行考虑,这包括量刑阶层减轻或豁免处罚等有助于行为矫正的措施。
在判断犯罪中止情况方面,我们需要全面分析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客观性损害,以及该行为是否处于自愿且有效的预防状态中。例如,罪犯若是因为恐惧心理在着手实施抢劫之前就已放弃继续犯行,且未对受害人造成任何实际的肉体及财物上的损伤,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并不被认定为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因此不会面临惩罚。但是,如果该行为一经实施即导致了受害人不同程度的人身或财产损害,那么将依据情节轻重来做出惩处度的调整,比如减轻处罚。换句话说,对于此类刑事事例的定罪量刑,往往需要依据事例细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条解读,并由法官根据事实情况作出综合判断。
抢劫罪的认定不唯实际获取财产价值,实施抢劫即构成犯罪。但所得财物价值影响量刑,数额大则量刑重。计算财物价值依抢劫时当地市场价格。若抢劫对象为权益证明文件,按兑现的实际或预期金额计算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