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其未来是否会被判刑?
即使在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的情况下,最终仍有可能面临刑事判刑。因为这仅为司法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并非意味着成功办理此手续便能够确保毫发无损、无罪释放,排除将来被法庭宣判刑事处罚的可能性。在经由侦查委员会认定犯罪事实确实存在之后,待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立案起诉,由法院开庭审理宣判后,仍然不能避免刑罚的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证据不足继续侦查还会起诉吗
当解除了、撤销了拘留或逮捕的强制措施之后,且在此时案件并没有被撤销、没有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我没有判决无罪,但是,只要具备以下任一种情节,都可以视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规定的终止对刑事责任的追究:(一)在这个过程中,办案机关已经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停止侦查的情况;(二)解除了、撤销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进行拘留并逮捕等措施后,办案机关如果超过一年时间不将相关信息移送给检察院起诉、决定不起诉或者是撤销案件的话;(三)如果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法定时限已经结束,但办案机关如果仍超过一年时间未向检察院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是撤销案件的;(四)当检察院延迟三十天之后才撤回起诉,但是却还没有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况;(五)当人民法院决定按照撤诉处理以后,如果又过了三十天的期限,而检察院还是没有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时候;(六)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如果他们撤回自己的上诉,人民法院也批准了这一行为,或者最终人民法院决定对该刑事自诉案件按照撤诉来处理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赔偿义务机关就会有证据证明他们还没有彻底终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且经过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审查也是真实可行的话,那么他们就有权利决定是否驳回赔偿请求人提出的赔偿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一)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
(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五)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三、能被取保候审最后都怎么判
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取保候审是一项具有强制性的措施,这代表着犯罪嫌疑人在待审期间可以返回自己的住所进行等候处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最终必将获得无罪或者轻度的处罚。因为,最终的裁决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在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里,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例如不能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区域,也不能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等等。倘若犯罪嫌疑人违反了上述的规定,那么他就有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并且再次被关押的风险。在审判的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定为有罪,那么他将会按照其罪行的严重性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刑罚惩罚。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定为无罪,那么他将会被立即释放。
成功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并不代表将来一定不会被判刑。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最终是否判刑还需经过侦查、起诉和审判等程序,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因此,即使取保候审成功,也不能排除将来被判刑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