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受检方指控后若未获批捕,转为接受保释监控的可能性仍存在来自检方的刑事起诉可能。尽管受到检察院拒绝批准逮捕的影响,该个体得以转换保释监控方式,然这并不意味检方不再对其提出公诉。实际上,检察院未批捕而转采保释监控措施意味着此案尚处于侦讯阶段。若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犯有罪,那么负责侦办案件的公安部门将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相关材料,以便人民检察院进行案件审查并可能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12个月到期后怎么办?
取保候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终局性处置的方式主要存在两种可能性:
首先是针对案件性质进行强制措施的相应变更;
其次则是对现有取保候审措施的解除,待相关疑犯或被告人获得释放。
以下是对此展开的详细解释及深度分析:
取保候审制度奏效后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当取保候审期限临近时,执行机构需要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决策机关,由前者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解封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再次书面通知执行机构。
2.在接到决策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指示后,执行机构需立刻遵照执行,同时向决策机关反馈执行进展情况。
3.最后的处理结果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强制措施的变更:
司法部门在确认了取保候审措施到期之后,往往会根据当前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变更强制措施,例如更改为监视居住、提出逮捕申请等等。
(2)取保候审的解除:
若司法部门经过严格审查,发现不再需要延续取保候审措施,或者认定当事人并没有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通常会不予起诉。
此时,我们将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办理有关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取保候审并非刑事处罚的一种形式,但它却是一项强制性措施。
综上所述,只要通过取保候审这个程序解除后,等待法院的判决即可。
判刑与否和辞刑轻重,都要参考案子的具体情况。
此外,取保候审制度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可能符合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情况;
2.可能符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用取保候审手段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形;
3.身体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申请取保候审能避免给他们带来更大社会风险的情况;
4.由于羁押期限已到,案件还未处理完毕,为了开展后续工作,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案子法院怎么判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这并不等同于此案件的正式终结。根据相应的司法规定,法院将会依据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独立且公正的审理。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充分权衡各类因素,如案件的各项证据、相关的实质性事实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等,从而依法做出最后的判决。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包括有罪判决、无罪判决或者其他形式的裁决。在整个审判过程中,被告方享有辩护的权利,可以提出自身的证据和观点。法院则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庭审活动,倾听各方的意见,并最终以公正为原则作出最终的判决。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每一个案件都具有其独特性,因此判决结果也会因为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检察院未批捕嫌疑人后,其被取保候审但仍可能面临起诉。检察院的拒捕决定仅表明案件仍在侦讯阶段,并非终止公诉。若公安部门收集到足够证据,将提交至检察院审查,并可能提起公诉。因此,取保候审后嫌疑人被起诉的概率仍存在,具体情况需视案件证据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