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5天以上10天以下包括5天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处罚期限是否包括五日?
行政拘留五天的时长是从当事人被拘留之日起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实施治安拘留的期限应从被裁定实施行政拘留的人员正式进入拘留场所的那一刻开始计量。值得注意的是,治安拘留的周期单位为“日”,实施治安拘留的时间亦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考虑到入所当天并不包含在计算范围内,
因此,从第二天起方可视为一日的拘留期。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已采取强制手段限制受害者人身自由的期间,应予以扣除。通常情况下,每限制人身自由1日,则可相应地抵扣1日行政拘留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寻衅滋事认定
寻衅滋事,乃指具备法定责责年龄和责任能力的个体,在公共场所无缘无故发生骚动,蓄意挑起事端,恣意殴打、追赶、阻挠、谩骂他人;
强行抢夺、索取,任意毁坏、侵占公有及私人财产,扰乱文明和谐的公共秩序,但其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程度,尚未给社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尚未构成刑法规定的犯罪惩戒。
上述行为人通常怀有恶意藐视社会公德、法律法规的想法,故意惹出是非,引发争端,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危害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主观动机在于蓄意挑衅,追求心理刺激,宣泄对社会、道德、法律的不满与抵触,从而向社会大众展示其“挑战”姿态;
他们侵犯的主要客体是所谓的公共秩序,常常波及到公私财产以及人身权利等多个方面,但是侵犯的对象并非特定个人或者财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任意殴打他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行为;三是强行占有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四是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并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些违法行为不仅要有恶劣的情节,严重的社会影响以及对公共场所秩序产生严重破坏作用才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若未能达到上述标准,可能会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处罚期限包括五日。行政拘留从被拘留者进入拘留所开始计算,不包括入所当天。在实施治安拘留前,已采取的强制手段限制受害者人身自由的期间应予以扣除。每限制人身自由1日,可抵扣1日行政拘留时间。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