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的5天以上10天以下包括5天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6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3人
专家导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决定实行行政拘留的人员从其进入拘留场所的那一刻起就标志着实际的拘留日期的开启,而行政拘留的具体时长必须以天数作为计算单位。同时,在计算期间的时候,拘留当日并不被包含在其中,直至次日的凌晨零点才会视为新的一日。当然,如果在实施行政拘留之前已经有采取了强制性约束行为来限制个体的行动自由的话,那么这段时间应该被折合成行政拘留的天数。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5天以上10天以下包括5天吗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5天以上10天以下包括5天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处罚期限是否包括五日?

行政拘留五天的时长是从当事人被拘留之日起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实施治安拘留的期限应从被裁定实施行政拘留的人员正式进入拘留场所的那一刻开始计量。值得注意的是,治安拘留的周期单位为“日”,实施治安拘留的时间亦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考虑到入所当天并不包含在计算范围内,

因此,从第二天起方可视为一日的拘留期。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已采取强制手段限制受害者人身自由的期间,应予以扣除。通常情况下,每限制人身自由1日,则可相应地抵扣1日行政拘留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寻衅滋事认定

寻衅滋事,乃指具备法定责责年龄和责任能力的个体,在公共场所无缘无故发生骚动,蓄意挑起事端,恣意殴打、追赶、阻挠、谩骂他人;

强行抢夺、索取,任意毁坏、侵占公有及私人财产,扰乱文明和谐的公共秩序,但其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程度,尚未给社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尚未构成刑法规定的犯罪惩戒。

上述行为人通常怀有恶意藐视社会公德、法律法规的想法,故意惹出是非,引发争端,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危害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主观动机在于蓄意挑衅,追求心理刺激,宣泄对社会、道德、法律的不满与抵触,从而向社会大众展示其“挑战”姿态;

他们侵犯的主要客体是所谓的公共秩序,常常波及到公私财产以及人身权利等多个方面,但是侵犯的对象并非特定个人或者财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任意殴打他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行为;三是强行占有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四是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并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些违法行为不仅要有恶劣的情节,严重的社会影响以及对公共场所秩序产生严重破坏作用才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若未能达到上述标准,可能会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处罚期限包括五日。行政拘留从被拘留者进入拘留所开始计算,不包括入所当天。在实施治安拘留前,已采取的强制手段限制受害者人身自由的期间应予以扣除。每限制人身自由1日,可抵扣1日行政拘留时间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5天以上10天以下包括5天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8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3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8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8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6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5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5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7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4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5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治安管理处罚拘留10天可以保释出来吗
行政拘留不可保释,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采取的短期限制自由的惩罚措施。通常,治安管理员作出决定后,应依法执行。被处罚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复议、诉讼期间,拘留可以暂停执行,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他人,虐待家庭成员等。
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如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哄抢他人财物: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利用封建会道门、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拐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如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违反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通告而拒不改正的。
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
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分证管理。如涂改户口证件;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居民身份证,拒不改正。
9、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尚不够成犯罪的。
10、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1
1、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即使是被行政拘留也是只会留下记录,不会留案底。因此对以后的学习工作不会有影响。如果您还有疑惑,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9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 (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 (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
物业管理纠纷治理方法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解决治理方法
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二、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四、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五、提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或直接向当地人们,请求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六、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按照我国目前的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纠纷治理方法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物业管理纠纷治理方法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解决治理方法
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二、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四、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五、提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或直接向当地人们,请求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六、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按照我国目前的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治安拘留10天可以探视吗
一般情况下,治安拘留的前十天可以探望,但需要遵守拘留所的规定。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一种行政处罚。受罚者的代理人或亲属,在经过授权,并按照特定的时间和方式,享有合法的探望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同时保障受罚者的基本人权。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表面上看,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大同小异,似乎其构成要件也可以照搬过来。其实二者之间存在质的差异。治安管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在主体、客体、客观三个方面是相同的,最大区别是治安管理违法行为不以主观过错为构成要件。 就主体要件而言,《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要求违法行为人具备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2、13条从年龄和精神状态两个方面作了限制,不满14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就客体而言,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必然侵犯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没有处罚的必要。就客观要件而言,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必须具备作为或的行为方式,并且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仅有主观恶意而未实施任何行为,则不可能构成违法。 关键是,主观过错是否是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呢?权威人士认为不需要主观要件,因为治安管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相比,是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加之行政活动注重效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视为构成违法,具备了处罚条件。如果一定要求搞清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就会加大公安机关的负担,降低行政效率。例如,汽车闯了红灯就构成违法,交警无需去考察其主观状态就可处罚。 当然,并非主观状态就没有意义。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予以处罚、从轻、从重处罚时必须考虑主观状态,方可作出合理的处罚。也就是说,主观状态仅是处罚是否合理的一个因素,如果公安机关对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作出相同的处罚,就不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个别违法行为明文要求主观要件的,则必须依法确认其主观状态,例如,第29条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第60条规定“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这里的“故意”、“明知”就是法律特别对主观要件加以规定,如果行为人不具备这一要件,其行为就不构成违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涉黄拘留5天和10天区别
涉黄拘留5天属于治安案件,区别在于拘留5天属于情节较轻的或是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拘留10天的属于情节较重的。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表面上看,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大同小异,似乎其构成要件也可以照搬过来。其实二者之间存在质的差异。治安管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在主体、客体、客观三个方面是相同的,最大区别是治安管理违法行为不以主观过错为构成要件。 就主体要件而言,《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要求违法行为人具备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2、13条从年龄和精神状态两个方面作了限制,不满14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就客体而言,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必然侵犯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没有处罚的必要。就客观要件而言,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必须具备作为或的行为方式,并且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仅有主观恶意而未实施任何行为,则不可能构成违法。 关键是,主观过错是否是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呢?权威人士认为不需要主观要件,因为治安管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相比,是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加之行政活动注重效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视为构成违法,具备了处罚条件。如果一定要求搞清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就会加大公安机关的负担,降低行政效率。例如,汽车闯了红灯就构成违法,交警无需去考察其主观状态就可处罚。 当然,并非主观状态就没有意义。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予以处罚、从轻、从重处罚时必须考虑主观状态,方可作出合理的处罚。也就是说,主观状态仅是处罚是否合理的一个因素,如果公安机关对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作出相同的处罚,就不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个别违法行为明文要求主观要件的,则必须依法确认其主观状态,例如,第29条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第60条规定“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这里的“故意”、“明知”就是法律特别对主观要件加以规定,如果行为人不具备这一要件,其行为就不构成违法。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治安拘留最少5天吗
治安拘留通常持续五至十五日,合并执行不超过二十日。团伙斗殴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五百元以下;情节严重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一千元以下。刑事拘留最长为37日,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三日内须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特定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治安违法行为的构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表面上看,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大同小异,似乎其构成要件也可以照搬过来。其实二者之间存在质的差异。治安管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在主体、客体、客观三个方面是相同的,最大区别是治安管理违法行为不以主观过错为构成要件。 就主体要件而言,《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要求违法行为人具备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2、13条从年龄和精神状态两个方面作了限制,不满14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就客体而言,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必然侵犯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没有处罚的必要。就客观要件而言,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必须具备作为或的行为方式,并且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仅有主观恶意而未实施任何行为,则不可能构成违法。 关键是,主观过错是否是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呢?权威人士认为不需要主观要件,因为治安管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相比,是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加之行政活动注重效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视为构成违法,具备了处罚条件。如果一定要求搞清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就会加大公安机关的负担,降低行政效率。例如,汽车闯了红灯就构成违法,交警无需去考察其主观状态就可处罚。 当然,并非主观状态就没有意义。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予以处罚、从轻、从重处罚时必须考虑主观状态,方可作出合理的处罚。也就是说,主观状态仅是处罚是否合理的一个因素,如果公安机关对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作出相同的处罚,就不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个别违法行为明文要求主观要件的,则必须依法确认其主观状态,例如,第29条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第60条规定“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这里的“故意”、“明知”就是法律特别对主观要件加以规定,如果行为人不具备这一要件,其行为就不构成违法。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9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治安拘留10天可以保释出来吗
在中国大陆地区,即使缴纳高额罚款也无法免除被拘留十日之刑期。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这样的情况,是无法通过交纳金钱的方式进行保释的。保释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确保被告人能够遵守相关规定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然而这种措施并不适用于治安拘留的情形。不过,对于治安拘留的执行,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暂缓执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管辖管辖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指定管辖。 2、有管辖权的人民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如审判人员全部被申请回避)和事实上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 3、人民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指定管辖。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由该地、市的中级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高级人民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及时指定管辖。报请上级人民指定管辖应逐级进行。 二、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规定 《民诉法》第37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人民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民诉法》第127条 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刑法规定 第27条 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审判(移送管辖)。 《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17条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指定管辖。 第18条 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管辖。 第19条 上级人民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和其他有关的人民。 第20条 原受理案件的人民,在收到上级人民指定其他人民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整理。 〔法条提示〕 指定管辖3种情况: 1、管辖权不明; 2、有争议; 3、有管辖权的不宜行使管辖权,由上级人民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应重点掌握有关指定管辖法条规定的内容。 二、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指定管辖。 2、有管辖权的人民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如审判人员全部被申请回避)和事实上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 3、人民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指定管辖。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由该地、市的中级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高级人民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及时指定管辖。报请上级人民指定管辖应逐级进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5天以上10天以下包括5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