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书上可能判管制严重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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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取保候审方面,其具体法规如下:首先,负责执行取保候审这项法律制度的部门必须为公安机关。其次,对于决定采取此种措施的人员,需要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以确保其实施取保候审的义务得到有效履行。
取保候审书上可能判管制严重吗?

一、取保候审书上可能判管制严重吗?

取保候审申请中涉及到可能判处管制的案件,是否意味着情况严重?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规定包括:

首先,负责实施该措施的是公安机关;

其次,对于决定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在此过程中,需要确保被取保候审者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时,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区域,同时亦禁止使用任何手段干扰他人陈述事实的能力,也严禁损毁、窜供以及制造虚假证言等行为;最为重要的是,被取保候审之人需接受随传随到的要求,保持通讯畅通无阻。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人员在这两个阶段内,均不可停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审判工作。而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人士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决收容于管教、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行;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且剥夺自由时间更长,采取放任不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强的情况;

3、应当逮捕并受审问,然而因某方面原因,如身体状况差、生活无法自理的囚犯,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待遇;

4、根据法定义务,应当逮捕,但此人正处于怀孕状态或正照顾新生儿;

5、已然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均需经过严格的询问与审查,确认其需要被逮捕,但证据尚未充分;

6、已经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因其自身原因,在法定的调查、起诉、一审二审办案期限内未能完成整个案件审理流程,但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并无太大的社会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能用微信吗

取保候审,泛指在刑事诉讼全过程中,由侦查机关公诉机关以及审判机关针对未遭受人身拘束但面对刑事追诉压力的人士作出的一项刑事法上的强制手段。这一举措旨在确保此类人士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通过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缴纳保证金以及签署保证书等方式来保证他们能够随时回应传唤。然而,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在取保候审期内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否使用微信做出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书会交给本人吗

取保候审决定书通常情况下会直接递送给被认定的罪行嫌疑犯,当然这一文书同样需要被送达到该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及负责实施取保候审行动的执法机构。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严肃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必要强制性司法手段,在决定作出之后,应当依照法律规范将涉及此项事项的相关文书进行合法送达。根据法律规定,当决定机关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之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宣读,并要求其签署姓名、按下指纹,同时向其明确告知所应遵守的各项规定以及违反这些规定将会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若犯罪嫌疑人无法亲自出席,那么决定机关则需立即通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执行,并且在执行完毕后,要及时向决定机关报告执行结果。总的来说,在正常情况下,取保候审书都会被送到犯罪嫌疑人本人手中。然而,由于每个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处理流程都存在差异,因此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微小的变化。

取保候审涉及可能判处管制的案件,情况并不一定严重。取保候审要求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被取保人需遵守居住限制、不干扰证人、随传随到等规定。最长取保候审期限为十二个月。符合一定条件如可能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但不致社会危害增强等可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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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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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中可以参加社会劳动,且享受的待遇是同劳同酬。
2、【缓刑】缓刑有两种,一种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是指对犯罪分子监外执行的考验期;另一种就是死缓,这种“缓刑”并不能监外执行,而是属于死刑的一种。
3、【区别】一是性质不同。管制是一种刑罚方法,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法;二是实现的方式不同;三是后果不同。管制期限届满,执行机关应即向被管制的罪犯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完全恢复人身自由。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再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一般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之一的,都应撤销缓刑,并依法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执行原判刑罚,缓刑犯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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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专门的拘役所。避免目前通常将拘役犯放在当地看守所,与未决犯一起关押的不当做法。看守所的主要功能是羁押未决犯,其改造、矫正罪犯的功能较弱,且现实中看守机关也不重视对拘役犯的教育改造,因而往往是劳动成为拘役的唯一内容。将拘役犯放在看守所,无法实现改造罪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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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扩大拘役缓刑的适用。缓刑制度,一方面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给予剥夺自由刑处罚的严厉的否定评价,另一方面又暂时不对罪犯进行关押,让罪犯仍然生活在社会上,自觉进行自我改造,并发挥社会对罪犯的监督、教育、帮助作用,从而避免了短期自由刑带来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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