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被公安机关依法审查,然而未被批准逮捕的情形下,会否产生案底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某人被刑拘但未取得逮捕令,则不存在所谓的“案底”。“案底”特指个人过去的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径的纪录。
然而,未经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公正审判,任何人均不能被判定为有罪。再者,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犯罪行为,对于那些可能构成严重犯罪的嫌疑人,经过拘留期间的深入调查,如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事实,便无罪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两次去
中国法律制度规定,被控告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申请取保候审的次数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便可按实际需求再次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系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司法机构针对尚未遭受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等后续程序,会依法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适当数额的保证金,同时提供相应的书面保证书,确保随时能够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进而贯彻刑事强制措施的要求。《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被公安机关拘留可以请律师幺
在当事人因涉嫌违法行为而面临公安机关拘留之时,即有权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阶段中,自侦查机关对当事人实施首次询问或采取强制性措施之日起,当事人便拥有了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在此期间,身为犯罪嫌疑人的您,律师可为您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包括代理申诉、控诉以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方面的协助。值得强调的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无需受到任何监听干预,以此得以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事例实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全方位且专业的法律建议及辩护策略,切实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然而须谨记,委托律师应当遵循正当且合法的途径与流程。
如某人被刑拘但未获逮捕令,则不存在“案底”。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犯罪行为,对于那些可能构成严重犯罪的嫌疑人,经过拘留期间的深入调查,如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事实,便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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