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若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拒不承担责任该怎么办?
在交通意外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若有一方当事人未能自觉参与其中,则该方当事人可在交通行政管理机构出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依法申请进行调解事宜,或径直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以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所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问题,各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请求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调解,抑或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车辆事故对方不去定损我该怎么办
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之后,若对方始终未进行定损作业,则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请求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自身所遭受之损害进行相应理赔。
对于因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给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带来的伤害以及所产生的财产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其所承担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额度范围之内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妥善支付与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车辆事故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在面临此类情况时,您首要的任务便是妥当保存有关事故现场的各项关键证据,例如对事故场地进行详尽拍摄、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对方车辆的相关信息等等。
接下来,请务必迅速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请求交警部门出具权威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明确划分双方在此次事故中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
倘若对方拒绝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您有权向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然而,若以上途径均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请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整理与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单据、维修发票等相关的证据资料。
此外,还需留意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法院将依据事实真相及法律法规,依法判定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您有权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遭遇交通事故对方拒担责,可在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依法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有权选择交通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