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子拆除重建后再出售怎么缴税

最新修订 | 2024-10-1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关于继承房屋在拆除重建后再行销售所须缴纳税款的问题在处理家族遗产中的房产转让时,应预交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以及增值税等相关税费;此外,继承人还需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对于符合条件的合法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而言,他们在继承房产过程中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免除政策;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方式获得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也会涉及契税的征收问题。
继承的房子拆除重建后再出售怎么缴税

一、继承的房子拆除重建后再出售怎么缴税

关于继承房产再出售时需缴纳的税费事宜

在处置遗产房产的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各类相关税费,包括必要缴纳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以及广泛存在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多项开支。

此外,对于那些依照法律程序获得房地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得到赠予的人士而言,他们是有权豁免个人所得税的。在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他们无需支付任何契税;但是,对于并非法定继承人且依据遗嘱而享有土地、房屋权属的人士,则需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二、继承的房子算遗产吗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倘若一个人能够依法继承其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那么这部分房产便可视为合法财产,进而成为其遗产之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的财产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两大类,而它们的施行都必须建立在被继承人离世这一基本条件之上,其中,死亡通常泛指自然人生理意义上的自然消亡,但同时也涵盖了法律制度层面所定义的宣告死亡情况。其次,继承其实质上是一种具备单向性的民事法律行为,它的发生、转变得失仅与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中的任何一方意愿有关,而且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达成具有即时性和确切性。最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被继承人在离世之际会留下他们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及依据法律可以进行继承的其它全部财产权益,这些都可以被视为积极遗产;然而,如果被继承人的某些权益因为某种原因无法继承,那就是所谓的消极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继承的房子出售要收20%个税

关于继承房屋出售是否需要缴纳20%的个税问题,这须根据特定情形而定。假如该处房产属于继承人家庭的唯一住宅,并且继承期限已满五年以上,那么便可豁免个人所得税。然而,如果这些前提条件未能得到满足,则依据现行法规必须按章纳税。通常而言,其计算方法为将转让所得与原房地产价值以及其他相关合理费用相减之后,剩余的金额再乘以20%的税率。然而,由于各地规章制度不同,某些地方或许会采用按转让所得一定比率的方式进行定额征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充分考虑到房地产获得途径、继承日期以及当地政策等多方面因素。为了确保您能够准确掌握税务处理模式,我们强烈推荐您在决定出售之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税务顾问进行详细咨询。

继承房产再出售时,需缴纳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等税费。合法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赠予者豁免个人所得税。法定继承人免缴契税,非法定继承人需按规定缴纳契税。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继承的房子拆除重建后再出售怎么缴税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7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8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3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1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8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5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2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继承的房子拆除重建后再出售怎么缴税
继承房产再出售时,需缴纳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等税费。合法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赠予者豁免个人所得税。法定继承人免缴契税,非法定继承人需按规定缴纳契税。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子女继承房产再出售需要缴纳个税吗
在继承房产之后并进行买卖交易的时候,是需缴纳税款的。在取得继承得来的房产的产权证明之后,这处房屋即可重新出售和实施交易行为。然而,当继承过来的房产再次进行销售交易时,有必要缴纳房产转让协议印花税、所有权证书印花税、营业税以及个人财产所得税等各类税费。此外,还必须支付契税。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房产再出售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房产在办理法定继承变更时无需缴纳契税。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继承人继承之后进行出售的,属于转让行为,仍然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等相应税费。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外,其他城市的房产持有超过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以下有关法律可以参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
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
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关于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三、关于实施范围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
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继承的房子再次出售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遗产继承所得房产在销售时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不可豁免。对于通过赠与获得不动产并计划转让的受赠者,应纳税所得额需计算为财产转让收益减去相关税金和费用后的净余额,再按照20%税率计税。如房产继承自登记日起超过2年,销售时免缴营业税。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司用于售楼的售楼部等临时建筑物要缴房产税吗
[律师回复] 问: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有400平方米用于售楼的售楼部等临时性建筑物,请问这些临时建筑物是否要缴房产税?如果要缴,那么政策依据又是什么?
答:1986年9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
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第十九条还明确:“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仔细分析这一规定,我们可以发现财税地〔1986〕8号文第二十一条规定不予征税的临时性建筑物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其一必须为基建工地服务,其二必须处于施工期间。相反如果基建工程结束,临时性建筑物归基建单位使用,则须从基建单位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你单位所拥有的400平方米售楼部等临时建筑物显然不是为基建工地服务,而是为售楼服务,因而不能满足不征房产税的两个条件。如果这一临时建筑物为施工单位所建,那么从你的提问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一临时建筑物也已经交与你单位了,并且你单位也已经在实质上使用了,因而应当从你单位接受这些临时建筑物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如果这些临时建筑物由你单位自己建造,那么按照上述文件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也应当从该临时建筑物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也就是说无论你单位的这些临时建筑物是哪一方建造的,都须缴纳房产税。
【问题】房地产开发公司临时搭建的售楼处,在售楼结束后需要拆除的,请问,此售楼处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文件
第一条中对房产的解释如下,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者储藏物资的场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换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售楼处不论是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若符合上述房产定义,均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但如果其符合财税地字[1986]8号文件规定的免税条件,则可以免缴房产税。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继承的房子再次出售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遗产继承所得房产在销售时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不可豁免。对于通过赠与获得不动产并计划转让的受赠者,应纳税所得额需计算为财产转让收益减去相关税金和费用后的净余额,再按照20%税率计税。如房产继承自登记日起超过2年,销售时免缴营业税。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司拆迁不再进行经营,需要缴纳什么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免缴个人所得税、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继承来的房产再出售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遗产继承获得的不动产在出售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通常为20%,计算方式为将转让财产的收入减去原始价值和合理税务凭证后的余额。因此,在出售继承所得不动产时,继承人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以确保合法合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来的房子再出售,需要该怎样缴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复] 房产交易涉及的税收是指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买方按国家规定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收,根据地区的不同税种和税收比例也略有不同。
主要税种有:契税(按交易价1%~3%征收)、个税(按交易价1%征收)、营业税(按交易价
5.55%征收)、 印花税(按交易价0.1%征收)。
其中契税是必交的;个税征收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就征收:
(1)原主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房产的,
(2)原房证的出证日期,一般是出证日期5年以内的,营业税是按原房证的出证日期决定的,一般是出证日期2年以内征收,2年外不收。
征收方法
1、契税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
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在房产交易税里,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
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2、印花税
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3、营业税
购买时间在5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房屋交易税—营业税为:成交价×5%;5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4、城建税
营业税的7%
5、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的3%
6、个人所得税
在房产交易税里,普通住宅5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5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出售公房:5年之内, (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房屋交易税的个人所得税。
7、取得房产证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房产交易税。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继承的房子拆除重建后再出售怎么缴税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