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否涉及罚金数额的问题
关于不当得利的罚金额度并无明文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因不当得利导致损失金额较大,即在5000元到20000元之间,且受害方要求不当得利方予以归还而被拒的,则有可能触犯侵占罪。倘若损失达到了更大金额,例如超越了100000元,那么警方即可对此类事件进行立案处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不当得利有哪一些法律效力
关于不当得利所具有的相关法律效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不当得利事件发生之后,不当得利者将被认定为债务责任方,其承担着向对方全额返还依不正当交易获得的所有收益的义务;
而相应地,受损方则将成为债权人,拥有权利提出要求不当得利方对其所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全额回收不当收益的请求。
其次,不当得利之债的主体对象应为对收受利益进行合理返还的行为,由于各种利益形式之间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的给付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再次,不当得利的实际内涵,即明确了受益者有返还所获得的不当利益的法律义务,以及受害方有权依法要求不当得利者全额返还不当获利。
最后,在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过程中,债权人有权向不当得利者提出归还已入手的不当收益的诉求。《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三、不当得利有权要求返还吗
不当得利,乃是指行为人无任何合法依据,却从中获取了本应属于他人的物质或经济利益,导致他人受到实质性损害的行为现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受益人享有向致害人追索不当所得之利益的权利。若某人的获益缺乏法律支持,进而给另一方带来了经济损失,并且此项经济损失与前者的受益之间具有紧密关联,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认定为不当得利。借用一个更为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假如有人错误地将一笔款项转到了其他人的账户之中,导致后者对此款项拥有了利益,那么该转账人即可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归还不当所得。然而,在此类事件中,主张行使返还权需要举证与不当得利相关的充分证据,以证明存在不当得利的实际情况。此外,返还的范围往往仅限于受益人实际已经取得的利益,一般包括原本的财物及其衍生的孳息。
不当得利罚金额度无明文规定。若不当得利损失在5000-20000元且拒不归还,可能触犯侵占罪;损失超过100000元,警方可立案处理。具体罚金数额需依据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确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