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亲属签字吗
亲属在办理取保候审程序中是否需签字?
一般而言,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需由被采取强制措施者的亲属予以签字确认。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者必须向司法机关提供保证人,或者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亲属可担任保证人的重要职责。因此,在履行取保候审手续过程中,通常要求被采取强制措施者的亲属对相关文件进行签署,同时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规定的内容
关于依法进行保释候审程序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申请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保释候审申请;
第二步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针对接受到的保释候审请求,在七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答复,决定是否允许;
如获准许,则需报告至公安机关责任人、检察院负责人或者法院院长,同时签署《保释候审决定书》及《执行保释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和交纳保证金。
对于无法满足保释候审法定条件的申请,将予以拒绝,并告知申请人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此外,法律机关也有权依据案件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进行保释候审。
到了最后一步,即保释候审的执行阶段,该环节通常由公安机关来负责执行。
若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向当事人宣读《保释候审决定书》,并且让他们签字确认,同时也要告诉他们在保释候审期间应遵守的各项准则安排。《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一年时间到了案子还没结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间即将期满,然而相关事例尚未审理终结的情况下,执行机构应在期限届满前15日向作出决定的司法机关提交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有权作出终止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策,同时将这一结果通知执行机构。面对这样的情况,个人无需过度担忧和焦虑。司法部门会充分考虑事例的实际状况而采取相应的行动。若事例仍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程序,可能会对强制措施进行调整,例如改为监视居住等方式。然而,如果没有新的证据能够证实犯罪行为的存在,那么也有可能撤销该案。因此,我们建议您与律师保持紧密联系,以便随时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
在办理取保候审程序时,通常要求被采取强制措施者的亲属签字确认。根据法律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者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亲属可担任保证人。因此,在取保候审过程中,亲属需签署相关文件并提交身份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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