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行政诉讼时效应如何处理
关于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若过去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此外,还可通过寻找相关证据,证明该诉讼时效曾经因为某些原因而被中断过,使得时效中断的一部分又得以重新计算。当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宣告结束,此时如果行政相对人(义务人)愿意主动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则他们不能再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理由来拒绝履行义务。同样的道理,若行政相对人已经无条件地自愿履行了他的义务,那么他也将无法向另一方要求返还已付款项。行政诉讼具备以下显著特性:
首先,行政诉讼所涉及到的事项具有特殊性,它所处理的主要是有关行政事务的争议;
其次,行政诉讼的参与人物保持不变,在处理行政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如果行政机构认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违反了相应规则,那么他们有权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施行行政处罚等手段,但不需要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问题;
再次,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主导,在传统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行政机构,然而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而人民法院则扮演着超越原告及被告之上的角色,决定着整个行政诉讼程序的启动、进行以及最终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时效5年如何理解
根据实行的行政诉讼时效5年原则,即在该法条中明确指出,被申请人在对特定行政行为申请进行行政诉讼时所能享有的有效期限仅为5年。
如果超过此期限发起诉讼,那么法院将不予以受理。
为了进一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特别规定,对于涉及“非不动产”相关事项的行政行为,若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出和解申请,人民法院将会拒绝受理并驳回。《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吗
行政诉讼的时效已经过期,原则上讲是无法进行起诉的,但实际上存在一些特例。普遍来讲,如果超出了法定的起诉期限并且没有合理的解释或理由的话,法院将会做出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但是,若有发生不可抗力或是由于其他非原告自身导致的因素而导致错过了起诉期限,那么这段被耽搁的时间是不会计入到起诉期限中的。当个人、法人亦或是其他类型的组织因为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而导致错过了起诉期限时,他们可以在障碍消除之后的十天之内提出延长起诉期限的申请,至于是否批准则需要由人民法院来作出决定。总的来说,行政诉讼时效过期后再提起诉讼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法定时效内及时地行使您的诉讼权利。
行政诉讼时效应依法处理。若已超过法定期限,双方可协商和解。若能证明时效曾因故中断,则可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时效结束后,义务人自愿履行责任,不得以时效过期为由拒绝。若已无条件履行,则无法要求返还。行政诉讼涉及行政事务争议,参与人物固定,由法院主导,原被告地位平等,法院决定程序启动、进行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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