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罪数额的划分认定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1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分类及相关条件关于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详细情况如下所示:首先是普通的个人型犯罪,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则构成犯罪行为,这个界限由一千元至三千元人民币以上来划定;其次是更为严重的类型,即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这里的起始标准设定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最后,是极其恶劣的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标准设定在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关于盗窃罪数额的划分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关于盗窃罪数额的划分认定条件有哪些

关于盗窃罪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及条件有哪些

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的相关准则如下:

1.当个人盗取了公共或私人财产的价值达到相当程度时,其犯罪数额便可被视为“较大”,此处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

2.若个人所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了一定规模,那么其犯罪数额便可被视为“巨大”,这里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3.而当个人所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极其庞大时,其犯罪数额便可被视为“特别巨大”,这里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同时,各省级行政区划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江苏

根据盗窃案件中涉及到的涉案金额,我们需要在以下犯罪数额与相应刑罚幅度之间确定量刑起点及基准刑:(1)当盗窃数额介于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范围内时,量刑起点设定为拘留三个月;(2)若盗窃数额达到人民币2000元,量刑起点将调整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且对数额的每增加人民币300元,刑期即可随之增加一个月;(3)当盗窃数额攀升至人民币10,000元,量刑起点将会提升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且对于数额的每次增加人民币600元,刑期亦将相应地增加一个月;(4)倘若盗窃数额高达人民币60,000元,量刑起点则定于有期徒刑十年,且对数额的每次增加人民币5,000元,刑期也将随之增加一个月;(5)特别注意的是,即便盗窃数额仅有人民币800元,同时具备特定情形,如以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行为、导致公私财产受损或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丧失劳动能力者财物等,此类犯罪行为仍需追究刑事责任,其量刑起点将被设定位有期徒刑六个月,且每当增加上述情节之一时,刑期亦会相应地提高六个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罪是指个人或团体以非法占有的意图,对国家、集体及私人财物进行秘密窃取,其数量达到了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其中包括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量较多的情况以及多次实施盗窃,包括入室盗窃、携带危险物品进行盗窃、以及在公共场合偷盗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等情形。

在上述法律法规指导下,对于那些盗窃公私财物数量达到特定程度的罪犯或者有多次盗窃记录、入室盗窃经历、拥有携带着的危险物品进行盗窃以及在公众场所进行扒窃行为的罪犯,将受到相应的刑罚惩处。这些刑罚通常涉及到短期至长期的有期徒刑、劳动改造或强制治疗,同时也可能伴随着罚金的罚款。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这三个概念作为盗窃罪量刑的重要参数,其具体的衡量准则会因地域性的差异而略有不同。另外,如果有谋求二年内实施超过三次盗窃行为的话,也属于多次盗窃的一种类型。当一名罪犯非法侵入供他人居住,并且与外界环境形成紧密隔离状态的住所,实施盗窃时,就构成了入户盗窃。而扒窃则主要指在各种公共场所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时,对他人身上携带的财物进行秘密窃取的行为。

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一千元至三千元),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各省级行政区划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数额标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关于盗窃罪数额的划分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67****8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4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4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8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72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5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8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0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关于盗窃罪数额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关于盗窃罪数额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次数和数额的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盗窃罪次数和数额的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盗窃“数额较大”是定罪的基本标准,但“数额较大”不是决定罪与非罪的绝对标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盗窃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以不以犯罪处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也可以犯罪处理。
2、“多次盗窃”,也应以情节是否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只有多次盗窃情节严重的,才能作盗窃犯罪处理。要注意划清“多次盗窃”与小偷小摸的界限。对虽属多次盗窃,但情节显著轻微的,仍不能作犯罪处理。“多次盗窃”构成犯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在一年内盗窃三次;二是一年内盗窃三次,必须是入户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是一年内入户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数额尚未达到较大标准。只有这三个要件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盗窃罪中“多次盗窃”的构成要件。否则,则应作无罪处理,或适用“数额较大”的构成要件。
3、要注意划分“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两种不同的定罪标准。该适用“数额较大”定罪标准的,应该适用“数额较大”定罪标准;该适用“多次盗窃”定罪标准的,应适用“多次盗窃”的定罪标准。如一年内入户盗窃两次,数额已达到了较大标准,对此,不能认为入户盗窃只有两次而作无罪处理;而应当适用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依法作盗窃罪处理。一年内入户盗窃三次,数额已达到了较大标准的,也应适用“数额较大”定罪标准,而不能适用“多次盗窃”的定罪标准。盗窃罪与非罪的认定盗窃行为的性质,是指盗窃行为的法律性质,即作出法律评价的性质。根据盗窃行为的具体情节并结合其法律后果,可将盗窃行为的性质分为三种:
一、民事性质的盗窃;
二、治安性质的盗窃;三刑事性质的盗窃行为。刑事盗窃行为与治安盗窃行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后果的性质不同。而引起法律后果性质不同的主要因素是其盗窃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轻重以及次数多少。也就是说盗窃数额较小或情节较轻的(如虽然盗窃数额较大,但有最高人民司法解释所规定的不以犯罪处理情节的,即属于“情节较轻”者),或者在一年内入室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没有达到三次的,就是治安盗窃;盗窃数额较大(包括接近数额较大而情节严重者)或多次盗窃的,就是刑事盗窃。因而,刑事盗窃是治安盗窃量变的结果。而民事盗窃与刑事盗窃则不同。民事盗窃与刑事盗窃不是“量”的变化,而是“质”的区别。也就是说民事盗窃与刑事盗窃,是两个性质根本不同的盗窃。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划清民事盗窃与刑事盗窃的界限。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1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罪怎么认定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盗窃罪怎么认定数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对盗窃数额有明确的规定,需要至少达到一千元以上。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罪未遂怎么认定盗窃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关于盗窃罪数额的划分认定条件有哪些
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一千元至三千元),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各省级行政区划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数额标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关于遇到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北京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北京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北京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
4、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判处无期徒刑;
(1)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盗窃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
(5)累犯;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7)盗窃数额达到十五万元的;
(8)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犯盗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盗窃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A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根据《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2)盗窃数额达到十二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3)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4)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1)入户盗窃的;(2)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3)流窜盗窃作案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1)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将部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以按比例减少刑期);(2)盗窃自家或者近亲属财物的(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盗窃共同犯罪数额的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盗窃共同犯罪数额的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共同犯罪是一种犯罪的特殊形态,在定罪的时候需要把它作为一个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均指向体现犯罪结果的犯罪金额。共同犯罪均是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共犯的故意所指向的应是其参与的整个犯罪的犯罪金额。
被告人李某任中学校长,被告人朱某任副校长兼会计。在此期间,二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谋从私设的“小金库”中取出10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其中李某占用6万元,朱某占用4万元。二人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应以10万元作为共同犯罪数额认定。
所以在共同犯罪中,不是以分赃金额确定被告人的犯罪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关于盗窃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不同地方对盗窃犯罪涉案金额的定义不一样。一般来说,达到1000-3000元就属于“数额较大”,3万-10万属于“数额巨大”,30万-5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具体的金额会考虑物品的特性、价值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另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的,不管涉案金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盗窃罪数额的规定是怎样的
盗窃罪立案标准金额是一千到三千元,根据各省市具体情况确定。对于入室盗窃的,不管被盗财物数额多少,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都会立案。如盗窃数额在三万元以下是数额较大,对应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以下是关于关于盗窃罪数额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数额认定有什么方法
[律师回复] 对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有什么方法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数额认定有什么方法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三)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四)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按照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费用认定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盗接、复制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六个月的,按照实际使用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
(五)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出售的,按照销赃数额认定盗窃数额。
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照下列方法认定盗窃数额:
(一)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二)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1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
一、全国盗窃罪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铁路运输途中实施盗窃犯罪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
盗窃罪与一般盗窃行为的罪限
其区分有数额和次数两个可供选择的标准,只要具备了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只是一般违法行为。一般说,个人盗窃数额达到“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就可以成立本罪。然而实际中盗窃案件的情况十分复杂,其发案数属刑事案件之首。为了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的标准,在审理盗窃案件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一方面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另一方面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犯罪处理: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罪数额认定有哪些方法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盗窃罪数额认定有哪些方法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数额认定有什么方法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三)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四)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按照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费用认定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盗接、复制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六个月的,按照实际使用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
(五)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出售的,按照销赃数额认定盗窃数额。
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照下列方法认定盗窃数额:
(一)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二)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关于盗窃罪数额的划分认定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