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证据材料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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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例如,我们会着力搜集涉及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以及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相关证据资料。再者,针对“帮信罪”这一概念,其定义为明确了解到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行为,而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等方面的实质性协助,若情节严重则满足立案调查之必要条件。
帮信罪证据材料有哪些

一、帮信罪证据材料有哪些

帮助信息犯罪所需证据材料包含哪些内容

例如,需要收集有关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以及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及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等方面的相关证据。

其次,帮信罪即指行为人在明知他人可能会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等便利条件,若情节严重者,则符合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证据不足怎么判

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证据确实无法充分证明案件事实,则结案可能性极高。

其次,如果检察院经过细致审查后认为有必要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此时便会启动起诉程序,包括开庭审理以及后续的宣判工作。

然而若是检察院经过研究后得出不需提起公诉的结论,或者公安机关在综合调查过程中发现事实陈述不够清晰,证据也有所欠缺而决定撤回案件,那么此案在此阶段即可告终,不会再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三、帮信罪证据不足拘留多少天

依照我国相关律例之约束,当涉及到帮助信息犯罪而相关证据尚未充足时,刑事拘留之期通常不会超出37天。然而,如事件性质特殊或涉案嫌犯属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甚至有结伙作案等恶劣程度较高的情形,则需将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期限适当延长,最长可达30天。

具体而言,公安机关在拘留嫌疑人之后,若判定其需要进一步逮捕,应在拘留期满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该申请的提交期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审查批准申请的提交期限则可延长至30天。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

需收集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及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等证据。帮信罪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等便利条件,情节严重者符合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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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必要时,仲裁庭对开庭后需提交的证据可指定提交的期限;逾期提交的,仲裁庭有权拒绝接受;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相应的证据。对当庭和开庭后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指定核实期限或另外开庭质证,在期限内应核实的一方未提出异议或其他质询意见的,可视为无异议。当事人虽有异议但未能就其异议提供佐证或依据的,仲裁庭可视为异议不成立。
4. 案件审理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对有关问题、事项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仲裁庭应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鉴定、评估、审计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开庭中可口头告知并记录在案);仲裁庭自己决定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也应以上述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机构原则上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当事人不能约定一致的,由仲裁庭指定。进行鉴定、评估、审计支出的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并由双方约定承担方式和比例;当事人不能就此达成一致的,由仲裁庭决定费用的承担方式和比例。仲裁庭也可先决定费用的预交方式和比例,而后在裁决中根据鉴定、评估、审计结论或裁决结果以及举证原则最终确定上述费用的承担方式和比例。在必要时,仲裁庭应给当事人各方对鉴定、评估、审计结论提出异议和质询的时间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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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3)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4)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6)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8)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9)属于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一)医疗费要证明劳动者在因工伤治疗过程中花费了多少医药费,就要提供工伤职工病例、医院的诊断证明、处方、医药费收据、住院费收据的明细单据。需要注意的是,医药费收据一定要配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原始处方。工伤事故发生时,劳动者被送往医院进行急救的,所选择的医院的标准应当是就近的正规医院。劳动者本来在指定医院就医,但由于指定医院的医疗条件有限,需要转入其他医院的,要与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协商,争得对方的同意,合理的选择转入的医院。在这里,转院证明就是重要的书证。
(二)工伤期间的工资(误工费)主要表现形式是纳税收入证明、工资条。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者一方无需提供特殊的证据证明。
(四)护理费劳动者住院期间的护理,和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护理。在住院期间的一般情况是不允许陪护的,只有lcu(特护)才能允许陪护。所以,只有特护的陪护费才能作为赔偿项目。对劳动者在住院期间的护理,各地对护理费的标准规定不一,当事人可以参照当地具体规定,决定需要哪些证据。对于后一种情况的护理费,费用数额是按规定支付的,劳动者一般不用提供特别的证据。
(五)残疾赔偿金劳动者自己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的,鉴定费会由劳动者自己垫付,事后萦赔的时候要出具鉴定费的发票。鉴定后要求支付相应等级的伤残赔偿金的,要出具鉴定结论。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要证明这一项费用支出,就应当出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材料,以及购买这些辅助器具的正规发票。
(七)丧葬补助金劳动者因工伤死亡,需要赔偿丧葬费的,应当提供火化费用的票据。比如化妆、寿衣、花圈的费用,丧葬补助金并不是实报实销的。丧葬补助金的上限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一次性伤亡补助金要得到死亡赔偿金,应当出具治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如果劳动者是事故发生时当场死亡的,要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如果是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医学下落不明的,要出具人民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如果没有向申请宣告死亡,由于生活困难一次性预支公亡补助金50%的,要出具当地民政部门的关于生活困难的证明。
(九)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规定要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要出具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要证明家庭成员以及扶养赡养关系,可以出具户籍卡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3)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小编知你心:为您贴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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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起诉离婚的证据和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 应当递交的材料是: (1)原告除向人民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当时任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信。涉及到财产分割,你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存折等。 二、离婚诉讼要交什么证据 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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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材料和证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 应当递交的材料是: (1)原告除向人民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当时任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信。涉及到财产分割,你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存折等。 二、离婚诉讼要交什么证据 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法院调取证据需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是指因存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申请调查证据,审核后因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为当事人当事人调查证据。 相关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这部分是对民诉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细化,在明确“谁主张谁举证”责任下的一个补充,人民仅仅在特定条件下,依照一定的程序承担有限的补充责任。之所以会这样规定是因为有的证据是普通公民不能接触到或者涉及秘密的如果不做这样的制度设计,是无法在全面审查事实的情况下做出判决,这样不仅不利于解决矛盾反而会激化矛盾,甚至当事人将矛盾转移到国家司法机关,虽然在审判中应该遵守中立的地位,但的根本职责是定纷止争,所以其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而拒不提供,那是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如果在不可归因于当事人的原因无法提供证据,径行做出判决,显然对于当事人是不公平的,也违反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宗旨。 针对当事人申请调查的证据需要进行审理,如果符合上述的条件,就会调取证据,但如果不符合,根据最高院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于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其他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不予准许”,这样举证不能的责任还是需要当事人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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