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罪无一点伤够罪吗
在非法拘禁罪的认定中,是否需要存在伤害才能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使用其他不合法的手段来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甚至剥夺其政治权利。若在拘禁过程中存在殴打、侮辱等恶劣行为,则需加重刑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关于非法拘禁犯罪行为与刑法第239条所规定之绑架罪之间的区分在于其各自侵犯的具体客体性质不同,前者主要是对受害人的人身自由权造成侵害,而后者则针对的是他们的人身权利以及财产权益这两个方面。再者,两者的追求目标亦有所差异,前者所包含的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在讨债、威胁恐吓等情况下实施拘禁均可视为非法拘禁;然而,绑架罪却往往存在着以以图财为目的,或者索取其他非法资产等为动机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对方愿意和解会怎么判
对于非法拘禁罪而言,即便涉案人员同意并通过协商解决此次纠纷,这仅为量刑过程中的一个诉讼从轻事实,但并不必然致使被告方获得无罪判定。司法机构在作出最后裁决时,将综合权衡多方面因素,如拘禁期限的长短、行为手段的残酷性、是否引发实质性的身体伤害、以及被告人对犯罪行为的真诚悔过态度等等。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被告人能够得到受害者的谅解,那么其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缓期执行。然而,倘若拘禁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即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仍然可能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例如有期徒刑。然而,和解协议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出被告人的诚挚悔悟,进而对量刑产生正面的影响。总的来说,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自由裁量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使用其他不合法的手段来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甚至剥夺其政治权利。若在拘禁过程中存在殴打、侮辱等恶劣行为,则需加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