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如何构成犯罪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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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首先,其犯罪直接指向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对资金的合法使用权和收益权;其次,该罪行的具体实施方式是行为人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已经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用于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挪用资金罪如何构成犯罪

一、挪用资金罪如何构成犯罪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判断

挪用资金罪有以下几个关键构成要素:

首先,犯罪客体是本罪侵犯的直接利益——公司、企业或其它具有独立运营资格的机构的资金使用权及其产生的利益;

其次,犯罪对象即犯罪行为的实施者,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上述机构中的资金。

第三,犯罪客观方面的行为要点包括:行为人借由自身职务之便,擅自将本机构的资金挪作他用,例如用于私人消费、对外借款等;数额达到法律规定标准,即“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予归还;或者虽然未超出此期限,但是数额较高,且该款用于盈利性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

最后,本罪的加害方——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应当具备特殊主体条件,即仅限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具有独立运营资格的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本罪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是故意为之,即他们明知自己正在挪用或借贷本机构的资金,并利用职务之便,仍然故意实施这些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公司、企业以及任何其他相关单位的从业者,如若在其职业职能范围内,利用所拥有的职务权力为私利服务,挪用所在机构的资金以供自身私人消费或是借与他人,当其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将被视为犯罪行为并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如果该人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金额在10,000元到30,000元之间,并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仍未归还;

其次,如果该人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金额在10,000元到30,000元之间,且这些资金被用于进行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罪新规定有哪些

近些年来,关于挪用资金罪各项规程的细节修订以及深度完善工作正在逐步进行。在新的规定框架下,对于挪用资金的数额认定标准,可能会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而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与此同时,对于挪用资金之后的还款期限以及是否主动偿还等关键情节,在量刑过程中也将被纳入考量范围之内。此外,在涉及到共同犯罪的问题上,若存在多名人员共同实施挪用资金行为,那么他们各自的责任承担比重则需依照其在整个犯罪环节中所发挥的作用大小以及所处的位置高低来加以明确的区分。且值得警惕的是,一旦挪用资金的目的涉及到非法活动,相较于普通的经营活动等方式,相应的惩罚力度将会明显加剧。然而,我们需要认识到的是,针对具体事件所应运用的法律规范以及定罪量刑尺度,理应全面考察案情的方方面面,而非仅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来做出表面化的解读。

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侵犯客体为公司、企业或独立运营机构的资金使用权及其利益;对象为机构资金;行为要点包括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用于盈利、非法活动;犯罪主体为机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需故意为之,明知挪用资金仍故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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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挪用公款罪的问题,我想请问怎么样会构成挪用公款犯罪 ,挪用公款罪会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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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司资金千多构成犯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挪用公司资金千多构成犯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挪用资金罪相关的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挪用资金一万以上才构成犯罪,但如果挪用资金五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犯罪。《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
十六、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三、挪用资金罪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生产、入股分红、存入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得利等。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所指的营利活动不包括非法活动。对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限制较为宽松,只要挪用的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行为人营利的目的是否达到,均不要求。即所谓“营利活动型”。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所谓“非法活动”,是包括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有非法经营、赌博、、嫖娼、行贿等。此种形式的挪用原则上对期限、数额均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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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挪用公司资金千多构成犯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挪用资金罪相关的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挪用资金一万以上才构成犯罪,但如果挪用资金五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犯罪。《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
十六、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三、挪用资金罪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生产、入股分红、存入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得利等。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所指的营利活动不包括非法活动。对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限制较为宽松,只要挪用的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行为人营利的目的是否达到,均不要求。即所谓“营利活动型”。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所谓“非法活动”,是包括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有非法经营、赌博、、嫖娼、行贿等。此种形式的挪用原则上对期限、数额均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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