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定的生效时间是何时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具体时间问题,通常情况下会随着该协议正式订立而即时生效;
然而,倘若涉及到相关审批手续尚未履行完毕以影响协议生效的,那么必须待此类审批手续办理妥当之后,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方能正式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股东会决议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所有的决议内容都须严格遵循《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这个前提下,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策和决议如果被证实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那么它们将会被宣布为无效。
其次,就程序来说,一切都需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比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应该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另外,投票表决的方式也应当合法且符合章程。
然而,如果我们发现这样的程序存在不当之处,例如决议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我们的股东朋友们有权利在会议结果公布后60天之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对决议进行审查并撤销。
最后,关于人数方面,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股东会会议上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的重大决策,以及涉及到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调整公司形式的重要事项的决议,必须经过代表超过总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股东会决议可能由于以下几种情况被认定为无效:首先,如果决议的具体内容与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那么该决议就有可能被视为无效。举例来说,如果决议的内容涉及到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那么它就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其次,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那么同样也可能导致决议无效。比如说,如果未能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时间提前通知股东参加会议,或者在表决过程中未达到法定的表决权比例等情况,都可能导致决议被判定为无效。值得一提的是,股东可以在决议做出后的6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该决议无效。然而,当法院对决议是否有效进行裁定时,他们将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依据充分的证据来进行审查。
股东大会中,股权转让决定的生效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协议会在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然而,如果协议中涉及需要审批的条款,那么生效时间将取决于审批的完成情况。只有当所有必要的审批手续都完成后,股权转让协议才会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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